蘇政復[2011]81號
頒布時間:2011-12-22 16:19:17.000 發文單位:江蘇省政府
省水利廳:
你廳《關于報批〈江蘇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的請示》(蘇水計[2011]55號)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廳組織編制的《江蘇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以及全省水文事業發展2015年、2020年目標任務、站網布局、能力建設和保障措施。
二、水文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對于促進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你廳要緊緊圍繞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組織《規劃》實施,加快建設布局合理的水文站網體系、現代化程度較高的水文信息采集體系、暢通快捷的水文信息傳輸服務體系、保障有力的水文運行管理體系,確保到2015年蘇南地區率先基本實現水文現代化,到2020年全省基本實現水文現代化。
三、充分發揮公共財政主渠道作用,建立水文事業發展穩定增長投入機制。按照分級負擔原則,落實水文項目所需投資。對列入中央投資計劃的水文項目,省級財政落實配套資金;對水利工程中必須配套建設的水文設施,投資列入工程概算,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對城市水文站網,由省、市共同投資建設;其余水文設施及監測能力建設,履行項目審批手續后,納入省水利重點工程建設投資年度計劃分年安排實施。
四、《規劃》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全省水文事業發展的重要依據。你廳要認真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切實履行規劃、管理、監督和指導職能,加強水文基礎設施和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水文事業發展步伐,確保《規劃》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取得實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