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工商辦發[2011]121號
頒布時間:2011-10-24 10:38:41.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區縣局、直屬局:
國務院頒布的《個體工商戶條例》將于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依法做好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和服務工作,促進個體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現就貫徹實施《個體工商戶條例》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自2011年11月1日起,登記機關對辦理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換發補發營業執照等手續的個體工商戶,頒發新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2011年11月1日之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逐步換發新版營業執照,其中:個體工商戶辦理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的,直接換發新版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主動申請換發新版營業執照的,予以換發;原營業執照標明有效期限的,于有效期限屆滿前換發新版營業執照;原營業執照未標明有效期限的,不得強行換發,可結合年度驗照換發新版營業執照。
二、換發營業執照的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局在換發新版營業執照時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搭車收費。
三、市局已啟動招投標程序確定新版營業執照的印制企業,按照實際情況將為各局印制一定數量的新版營業執照,發給各局供今年使用。從明年起,各局應根據本地區個體工商戶現在數量和發展目標的具體需求,向市局確定的中標印刷企業印制新版營業執照。
四、從2011年11月1日起,全部啟用與《個體工商戶條例》配套的有關新的申請登記表格。市局已按照實際需求為各局印制了一定數量的新表格,發給各局供今年使用。從明年起,各局應根據本地區的具體需求,按照總局規定的格式印制與《個體工商戶條例》配套的有關新的申請登記表格。
五、為確?!秱€體工商戶條例》實施后登記業務系統的規范運行,市局正在對相關登記業務軟件進行修改完善,將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上網運行。
六、各局要組織注冊登記、監管巡查的干部認真學習《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及《個體工商戶登記文書格式規范》等法規、文件(上述法規、文件已掛注冊分局業務指導,可供各局下載學習),盡快熟悉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監管巡查的新要求,使個體登記、監管巡查等工作有序規范的開展。
七、各局應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對外宣傳,以此為契機,大力引導和培育發展個體工商戶。同時制定新的個體工商戶登記指南,于2011年11月1日前,對登記大廳、基層工商所登記窗口的有關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政務公開內容進行更換,將新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流程、時限和應提交的文件材料等進行公示,為申辦者提供政策咨詢和高效快捷服務,使申辦者“一看就明白、一問就清楚、一辦就順暢”。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