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財會[2011]4號
頒布時間:2011-02-21 16:28:52.000 發文單位:廈門市財政局
各區(管委會)財政部門、市屬各一級預算單位、各有關企業、各會計師事務所:
《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0年3月1日實施以來,在保障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加強會計人員管理,規范會計行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了解《條例》在各單位的具體實施情況及存在問題,落實下一步整改措施,切實發揮《條例》作用,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通過執法檢查,進一步提高各單位及廣大會計人員的法制意識,推動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全面貫徹執行《條例》,認真解決會計人員依法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切實維護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為促進我市經濟的健康發展,繁榮海西經濟建設進一步夯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廈門市財政局成立《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執法檢查專項小組(以下簡稱專項小組),具體工作由會計處負責組織落實。執法檢查專項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林建造(廈門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汪旭萍(廈門市財政局會計處處長)
陳向光(廈門市財政局辦公室主任)
成 員:林鋼強(廈門市財政局監督檢查處處長)
蔡惠敏(廈門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副處長)
方文江(廈門市財政局教科文處副處長)
黃維津(廈門市財政局企業處處長)
黃德芳(廈門市財政局外經金融處副處長)
楊詠梅(廈門市財政局農業處副處長)
王南榕(廈門市財政局社會保障處處長)
市財政局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部分國企的執法檢查工作,各區(管委會)財政部門負責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轄區內企業的執法檢查工作。
各區(管委會)財政部門應成立《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執法檢查工作小組,認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并將執法檢查情況于2010年3月3日前報送專項小組。
三、檢查內容
本次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是2010年3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各單位貫徹執行《條例》的具體情況,主要為:各單位會計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各單位聘任會計人員或委托代理記賬網上報備情況、各單位不相容職務相分離情況、各單位對會計人員報告的違法違規事項的處理情況、單位及個人報送會計人員獎懲信息情況、代理記賬機構規范執業情況、會計師事務所辦理的代理記賬業務與審計業務分離情況、會計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會計人員兼職情況、會計人員受到錯誤處理或打擊報復時的保障情況、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等。
四、檢查步驟
本次執法檢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為自查自糾和實地檢查兩個階段。
1、自查自糾:2010年2月15日-2011年2月28日。
各單位應填寫《廈門市會計人員條例》執法檢查自查表(附表1)及廈門市各單位會計人員基本情況表(附表2),并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內容包括依法執行《條例》基本情況、實際效果、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以及工作建議等,并于2011年3月1日前,將本系統、本單位自查匯總材料(電子稿與紙質稿)按照以下口徑報送: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由一級預算單位匯總后報送至市財政局聯系處室,市屬國企由集團匯總后報送至市財政局各相關聯系處室;其他單位報送所在地的區級財政部門。
市財政局各處室及各區級財政部門應于2011年3月3日前將各系統、各單位、各區匯總的自查報告(電子稿與紙質稿)報送至專項小組。
2、實地檢查:2011年3月5日-20日。
專項小組將根據自查情況,抽取部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實地檢查,被抽查單位將由專項小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按時報送自查報告并及時反饋相關情況,力爭把本次檢查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2.認真部署,做好自查
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本次執法檢查的重點,認真組織自查,指定專人負責工作,及時分析各研究本單位在執行《條例》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堅持自查自糾、邊查邊改。
3.狠抓整改,注重實效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應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付諸實施,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提高全市會計工作水平。
專項小組聯系人:劉滄瀧 聯系電話:5398195
附表2:廈門市各單位會計人員基本情況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