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財建[2010]46號
頒布時間:2010-03-03 09:12:52.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農業廳
各設區市財政局、漁業主管局,直管縣財政局: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印發〈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9]1006號)(以下簡稱《辦法》)文件精神,進一步增強《辦法》的可操作性,結合本省實際,我們對《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了說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關于落實《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j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條款的說明
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印發〈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9]1006號)(以下簡稱《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本省實際,對《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一、《辦法》第五條第二款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證件)具體指漁業捕撈許可證(包括省級漁政部門核發的臨時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檢驗證、漁業船舶登記證,且三證齊全。
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一個補助年度內從事正常捕撈生產活動時間累計不得少于三個月,少于三個月的不能領取補助資金。
二、《辦法》第五條第三款內陸捕撈機動漁船持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證件)具體指漁業捕撈許可證(包括省級漁政部門核發的臨時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檢驗證、漁業船舶登記證,且三證齊全。
內陸捕撈機動漁船功率數據以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批復的漁船備案數為準。
三、《辦法》第五條第四款養殖漁民(漁業企業)須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以下簡稱“養殖證”)、漁業船舶檢驗證和漁業船舶登記證,使用養殖機動漁船從事正常養殖生產。
養殖漁船和內陸捕撈機動漁船申請補貼資金時,需提供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批復的漁船備案文件。
四、《辦法》第八條補助用油量核算原則,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根據市級漁業主管部門上報的漁船和養殖證等情況,考慮增、減變化因素,并上報農業部審核。
五、《辦法》第十一條縣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補助申領對象認真填寫《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捕撈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申請表》(附表1)、《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養殖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申請表》(附表2),并對補助申請表進行審核、匯總,對漁業生產者的補助申請資格進行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之后,按要求將數據信息上報市級漁業主管部門。各設區市漁業主管部門對所轄縣級(含直管縣)漁業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進行核查、測算后,以書面文件將本市上年度《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漁船油價補貼審核匯總表》(附表3),《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捕撈漁船油價補貼審核船名冊》(附表4),《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養殖漁船油價補貼審核船名冊》(附表5),《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遠洋漁業油價補貼審核匯總表》(附表6)于3月10日前報送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抄送同級財政、審計部門,并使用不可擦寫的光盤介質報送電子表格。
六、《辦法》第十八條各設區市財政局應會同同級漁業主管部門于9月5日前將本轄區內(含直管縣)上年漁業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包括文字總結、使用不可擦寫的光盤介質報送的《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國內捕撈機動漁船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附表7)、《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養殖機動漁船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附表8)、《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遠洋漁業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附表9),以正式文件報送省財政廳和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抄送同級省審計廳。
七、《辦法》第十九條省級財政將會同漁業、審計部門,對地方各級漁業部門和補助資金受益對象申報的漁船、養殖證、生產作業等情況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各級財政部門資金撥付進度、工作經費安排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市級財政、漁業、監察、審計等部門,也要加強本地區補助資金申報、撥付、工作經費安排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如發現違紀違法行為,及時移送監察機關處理。
八、《辦法》第二十條補助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有證無船、一船多證、非法船舶、偽造證件等形式套取補助資金,擴大補助范圍發放補助資金,擠占、截留、挪用補助資金和工作經費。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將由財政部門依法追繳被侵占的補助資金;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補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被永久取消補助資金領取資格,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并上報財政部、農業部。
九、《辦法》第二十一條,關于對違法漁船的處罰
對違反伏季休漁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漁船;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漁船;進行非法捕撈作業的養殖漁船;暴力抗拒檢查的違規漁船;有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屢教不改的漁船;有違反涉外漁船管理規定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漁船;有違法行為被查獲但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漁船及其他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的漁船,不予補貼。
全年有其他輕微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達到三次的,扣減應享補助金額的20%;達到四次的,扣減應享補助金額的30%;達到五次及五次以上的,扣減應享補助金額的50%。
各設區市級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將補助年度內所轄地區內(含直管縣)漁業執法處罰情況及時報河北省漁政處,由河北省漁政處統一匯總后于3月10日前報河北省水產局作為年度補助審核依據。
十、用油量測算參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內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用油量測算參考標準的通知》(農辦漁[2010]1號)文件執行。
十一、各市財政部門可會同同級漁業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實施意見。
十二、本說明由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十三、本說明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
1、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捕撈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申請表
2、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養殖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申請表
3、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漁船油價補貼審核匯總表
4、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捕撈漁船油價補貼審核船名冊
5、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養殖漁船油價補貼審核船名冊
6、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遠洋漁業油價補貼審核匯總表
7、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國內捕撈機動漁船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
8、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養殖機動漁船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
9、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遠洋漁業油價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
10、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內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用油量測算參考標準的通知》(農辦漁[2010]1號)
附表1:
河北省 市 縣(區)20××年中央財政國內捕撈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申請表
制表單位: (蓋章)
序號 | 船 名 | 漁船編碼 | 船籍港 | 作業類 型 | 主機總功率(千瓦) | 漁船檢驗證書編號 | 漁船登記(國籍)證書編號 | 漁業捕撈許可證號 | 漁船所有人信息 | 補助年度內是否正常生產(是/否) | 補助年度內有無違法違規行為及違規次數 | |||
姓名/公司名稱 | 居民身份證號碼/公司注冊登記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有/無 | 違規次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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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序號 | 養殖證編號 | 養殖證確認面積(公頃) | 養殖證持有者信息 | 養殖證持有者擁有養殖漁船信息 | 補助年度內是否正常生產(是/否) | 補助年度內有無違法違規行為及違規次數 | |||||||
姓名/公司名稱 | 身份證號/公司注冊登記證號 | 聯系電話 | 漁船船名 | 漁船編碼 | 漁船登記證號 | 漁船檢驗證號 | 主機功率(功率) | 有/無 | 違規次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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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序號 | 企業名稱 | 自有漁船船名 | 農業部核定補貼用油量(噸) | 農業部核定補貼金額 (萬元) | 發放完成時間 (月/日) | 代理漁船船名 | 農業部核定補貼用油量(噸) | 農業部核定補貼金額 (萬元) | 發放完成時間 | 備注 |
1 | ⅩⅩⅩⅩⅩ | |||||||||
小計 | — | — | ||||||||
2 | ⅩⅩⅩⅩ | |||||||||
小計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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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 |
備注:①由漁船所在市(縣、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填寫,于9月5日前加蓋公章后,報送省財政廳,省級漁業主管部門。 ②發放完成時間“合計”處請填寫最后一筆補貼資金發放到企業的時間。 |
拖網 | 圍網 | 刺網 | 張網 | 釣具 | 其他 | |
海洋捕撈 | 0.48 | 0.492 | 0.451 | 0.328 | 0.328 | 0.312 |
內陸捕撈 | 0.24 | 0.246 | 0.226 | 0.164 | 0.164 | 0.156 |
養殖漁船 | 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