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9]19號
頒布時間:2009-02-11 10:25:4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因人事變動和工作需要,現將主席、副主席、政府特邀顧問、主席助理和秘書長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王正偉主席 主持自治區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審計和編委工作。聯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齊同生常務副主席 協助主席負責自治區政府常務工作;分管工業經濟和信息產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察、編辦、稅收金融、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政府參事室)、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監察廳、編辦、環境保護廳、國資委、地稅局、安全生產監管局、輕紡工業局、寧夏銀行;協管自治區財政廳、審計廳。
聯系自治區政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聯系協調新華社寧夏分社、自治區國稅局、人行銀川中心支行、財政部駐寧專員辦、寧夏銀監局、寧夏證監局、工商銀行寧夏分行、寧夏電力公司、煤礦安全監察局、通信管理局及網絡通訊公司、蘭州鐵路局銀川辦事處、神華寧夏煤業集團等中央駐寧工業企業。
劉 慧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管理、招標采購、殘疾人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商行政管理局、招標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寧夏軍區、武警寧夏總隊。聯系協調自治區殘聯,物資儲備局、寧夏保監局及各保險公司駐寧分公司。
李堂堂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旅游、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教育廳(政府教育督導室)、文化廳、廣播電影電視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體育局、旅游局、出版社、文史館、社科院,寧夏大學、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廣播電視大學)、寧夏師范學院。
聯系文聯、北方民族大學。
郝林海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科技、農林水牧、糧食、扶貧開發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科技廳、水利廳、農牧廳、林業局、糧食局(糧食儲備管理局)、扶貧辦、供銷社、農墾局、農科院、黃河銀行。
聯系協調自治區科協,自治區氣象局、三北林業局、農業銀行寧夏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寧夏分行。
李 銳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民族宗教、公安司法、外事、國家安全、城鄉建設、內外商務、招商引資、抗震救災、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民委(宗教局)、公安廳、國家安全廳、司法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外事辦公室(僑辦、港澳辦)、質量技術監督局、招商局、人防辦。
聯系自治區高級法院、檢察院。聯系協調自治區伊協,銀川海關、地震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煙草專賣局、郵政管理局、郵政公司、建設銀行寧夏分行、中國銀行寧夏分行。
姚愛興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國土資源、地礦、衛生、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衛生廳、人口和計生委、地礦局,寧夏醫科大學。
聯系自治區總工會、團委、婦聯。
趙小平副主席 協助主席分管發展改革、交通運輸、統計、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統計局、政府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
聯系協調開發銀行寧夏分行、交通銀行寧夏分行、民航寧夏監管辦、西部機場集團寧夏公司、寧夏調查總隊。
劉 仲特邀顧問 參與自治區政府有關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工作。
趙廷杰特邀顧問 參與自治區政府有關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工作。
田 明主席助理 完成主席交辦的工作,協助齊同生常務副主席開展有關方面的工作。
屈冬玉主席助理 完成主席交辦的工作,協助郝林海副主席開展有關方面的工作。
左 軍秘書長 協助處理自治區政府日常工作,領導辦公廳工作。
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快捷高效有序運轉,自治區副主席實行AB工作制。齊同生常務副主席負責政府常務工作,劉慧、李銳副主席實行AB工作制,李堂堂、姚愛興副主席實行AB工作制,郝林海、趙小平副主席實行AB工作制。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