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09]8號
頒布時間:2009-01-07 11:02:02.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有關部門:
2009年春節將至。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切實做好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組織5個檢查組,對各地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一)各地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和重大節慶活動安全管理情況;
(二)各地煤礦、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
(三)各地商場、娛樂、旅游景區(點)等人員密集場所,供暖、供電、供氣、供油等關鍵場所的安全管理情況;
(四)各地在建工程項目和農用車安全管理情況;
(五)各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隊伍、物資、設備等準備情況和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協調聯動情況。
二、檢查時間
1月12日至14日,具體時間由各檢查組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三、組成單位和工作分工
檢查組組長分別由自治區安監局、煤監局、公安廳、建設廳、交通廳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各組長單位抽調5名工作人員,每組配備1人。
銀川市由公安廳牽頭檢查,石嘴山市由煤監局牽頭檢查,吳忠市由建設廳牽頭檢查,固原市由交通廳牽頭檢查,中衛市由安監局牽頭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組織領導,抽調精兵強將,制定周密方案,深入檢查指導。各組長單位負責落實本組的交通工具。
(二)各檢查組要認真匯總檢查情況,及時向受檢單位反饋,并形成書面材料,于1月19日前報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題匯報。
(三)各地和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認真做好迎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資料。
(四)各檢查組要輕車簡從,嚴格執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五)各有關部門抽調人員于1月9日前報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安監局),安委會辦公室安排好各檢查組成員后,反饋各組長單位。
聯系人:自治區安監局綜合處劉紅寧
電 話:0951—5035368 傳 真:0951—5026551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