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發[2009]15號
頒布時間:2009-02-04 10:31:26.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環保能力建設,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好的生產生活環境,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2009年繼續為民辦好10件環保實事。現就實事內容通知如下:
一、開展5市機動車排污整治,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質量
對5市城市建成區交通噪聲、機動車尾氣污染進行集中整治。擴大禁鳴區范圍,整治亂鳴笛現象。全面開展機動車簡易工況排氣檢測,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止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使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下降1分貝、機動車尾氣定期檢測率達到60%以上。(自治區環保廳牽頭,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和5市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二、綜合整治城市揚塵污染,規范城市建筑施工和拆遷場地環境管理
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對5市城市建成區揚塵污染進行集中整治,重點對建筑施工、房屋拆遷作業和大型車輛貨物運輸等,采取灑水、覆蓋、遮擋等有效措施防止揚塵產生,降低城市大氣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使城市居民生活環境進一步改善。(自治區環保廳牽頭,公安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和5市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三、繼續推進村莊環境治理,解決危害農民身體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組織編制《全區農村環境整治規劃》,通過“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方式,開展50個村莊環境綜合整治,配備農村垃圾轉運車60輛,建設垃圾池5000個,重點支持生態移民新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系統建設。創建15個自治區級環境優美鄉鎮、10個自治區級生態村。(自治區環保廳牽頭,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牧廳、衛生廳等部門和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四、開展農村集中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評估,對100處農村重點水源地進行有效保護
在全區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普查和環境評估的基礎上,劃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制定《寧夏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對全區100處農村重點飲用水源地,通過采取監測、設置標志碑、警示牌和界樁等措施進行有效保護,逐步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保障農村群眾飲水安全。(自治區環保廳牽頭,財政廳、水利廳、農牧廳等部門和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五、加快南部山區馬鈴薯淀粉廢水污染治理,進一步改善南部山區地表水質
制定《寧夏馬鈴薯淀粉發展規劃》和《寧夏馬鈴薯淀粉發展產業政策》,加快調整南部山區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結構,整合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工藝水平,支持重點骨干企業,綜合治理淀粉廢水污染,禁止企業向地表水體直接排放廢水,促使山區河流、水庫的水質明顯好轉。(固原市政府牽頭,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廳、環保廳等部門協助落實)
六、實施國控重點污染源企業自動監控,打擊偷排暗排等環境違法行為
完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對全區100個重點污染源實施自動監控管理。準確掌握污染源動態排放狀況,預防和及時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監督電廠脫硫設施、造紙企業堿回收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廠達標運行情況,打擊偷排、暗排等環境違法行為。(自治區環保廳牽頭,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部門和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七、建成全區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為公眾提供空氣質量測報信息
在5市新建8個城市空氣自動監測子站,在吳忠市建設1個農村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子站。實現5市全部能夠向社會公眾發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日報和預報,讓群眾及時了解城市環境質量狀況。(自治區環保廳牽頭,財政廳等部門和5市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八、完善輻射環境監測及應急響應體系,確保全區輻射環境安全
在銀川市建立1個省級輻射連續自動站監測數據匯總中心、1個標準型輻射連續自動監測子站;在固原市、中衛市各建1個基本型輻射連續自動監測子站;為5市各配備1輛輻射應急監測車。基本建成全區輻射環境監測網,及時處置輻射環境應急事件,確保全區輻射環境安全。(自治區環保廳牽頭,財政廳等部門和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九、妥善處置醫療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廢物管理辦法》,建立完善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長效機制
自治區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含銀川市)及石嘴山、吳忠、固原、中衛4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全部建成投入運行,全區醫療廢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處置。(自治區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牽頭,衛生廳、建設廳和5市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十、新建8個縣城污水處理廠,實現全區所有市縣城市污水有效處理
建成西吉、海原、涇源、彭陽、隆德、同心、鹽池、紅寺堡8個縣(區)城市污水處理廠,實現全區縣以上城市全部都有污水處理廠,全區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0%以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環保廳和吳忠市、固原市、中衛市人民政府協助落實)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