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辦發[2009]9號
頒布時間:2009-02-06 14:18:57.000 發文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是指導全省各級政府今年各項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了確保《政府工作報告》的各項發展目標的落實,根據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意見,現將《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省政府各部門。各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條對照,細化目標,落實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狠抓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省政府目標責任責任制領導小組在年終據此進行考核。各級地方政府要積極主動抓落實,組織和督促所屬各部門圍繞《政府工作報告》開展工作,形成全省上下各個方面狠抓落實的合力,為實現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而努力。
二○○九年二月六日
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09年重點工作責任分解意見
2009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10%,工業增加值增長14%,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0%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6%,吸收外商投資增長12%,外貿出口增長12%,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2%,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4%以上,化學需氧量排放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6%,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6%,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7%,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4%左右,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以內。圍繞以上目標任務,省政府明確了今年要著力抓好的若干重點工作,并要求全省各地和省政府各部門采取得力措施,抓緊抓好抓落實,以推動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現將2009年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解如下:
一、以保增長為首要任務,全面落實國家擴大內需的政策措施。
(一)狠抓項目建設,進一步擴大投資規模。
1、統籌使用今明兩年各項經濟社會發展資金,集中投入各級財政性資金1000多億元,預計帶動全社會投資1萬多億元。其中,今年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確保完成6900億元,力爭達到7750億元,重點投向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可持續發展的大型工程、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關鍵項目。拓寬民間投資渠道,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領域。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影響全局、支撐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加快啟動和推進全省鐵路及城市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網、武漢天河機場三期、武漢新港、核電等重大電源點、保障性住房、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四湖流域綜合治理、消費電子產業等重點工程建設。健全完善重大項目建設推進機制,確保早竣工、早投產、早見效。充實完善全省重大投資項目庫,研究制定大交通、大流通、大產業、大生態建設計劃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謀劃和形成一批今后5年內投入千億元左右的重點建設工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經委、省交通廳、省鐵路辦、省聯合發展投資公司、湖北機場集團公司、民航湖北安監辦、長江航務管理局、省建設廳、省環保局、省水利廳、省信息產業廳、省商務廳、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局、武漢市政府、咸寧市政府。
(二)千方百計擴大消費需求,不斷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
2、努力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消費能力,穩定消費預期。建立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擴大城鄉低保覆蓋面,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加大價格補貼力度,帶動消費增長。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物價局。
3、拓寬消費領域,改善消費環境。穩定擴大住房、汽車等大宗消費,大力發展社區商業、物業、家政等服務性消費,積極開發與節假日調整相適應的旅游、文化、體育健身和網絡等熱點消費,開展社會性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推動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增加政府采購,適當擴大公益事業消費。穩定物價,加強市場監管,搞好消費維權,讓居民放心消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建設廳、省旅游局、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政府采購中心、省物價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4、采取有效措施開拓農村市場,擴大農村消費需求。大力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支持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連鎖超市下鄉,全面推進“家電下鄉”。興辦5000個集村務、商務、服務于一體的農村綜合服務社。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委、省交通廳、省供銷社。
5、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力爭3年內全省投入355億元,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基本解決全省439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整合資源,加快農村困難戶危房改造進程。探索鼓勵居民購買自住性、改善性住房的辦法。大力促進住房供應結構調整,重點支持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開發。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民政廳。
(三)綜合運用財稅金融手段,為經濟增長提供有力支持。
6、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引導作用,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對調整和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省集中稅收增量繼續實行返還,按一定比例用于增強擔保機構實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7、做好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減輕企業稅負,增強企業投資意愿和能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經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8、積極支持金融機構調整優化信貸結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增加有效信貸投放和資金供應。總結推廣適合農村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新品種、信用新模式,大力發展銀團貸款。責任單位: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省農村信用聯合社、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9、進一步加強銀企合作。搭建銀企對接平臺,完善合作機制,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10、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推進企業上市融資。鼓勵上市公司兼并重組,采取定向增發、配股、可轉換債券等方式再融資。支持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發行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債券,探索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積極做好環境、水專項等地方債券的發行準備工作。圍繞重點項目建設,采取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多種形式籌措建設資金。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省國資委、省經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11、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增加對地方中小企業的資金投入。進一步做好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鼓勵引導保險資金投向我省企業、重點工程項目。加快發展期貨市場,探索農產品期貨服務“三農”的運作模式。責任單位: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北保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各保險公司。
二、以結構調整為主要途徑,加快推進發展方式轉變。
(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
12、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合理規劃先進制造業布局,圍繞龍頭企業、龍頭項目和名優產品,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的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和制造基地。加快發展船舶、數控機床、專用設備制造、電器機械及器材等裝備制造業,使之成為推進創新、促進發展、帶動增長的新生力量。力爭今年全省先進制造業新開工和續建過億元的項目達到400個,確保工業重點項目投資完成1000億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國防科工辦、省科技廳。
13、突破性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以上。突出發展光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環保、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培植發展航空、創意等具有潛在優勢的新興產業,力爭今年開工和建成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各20項。圍繞實施國家“重點產業振興規劃”,爭取項目支持,加強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委、省信息產業廳、省國防科工辦。
14、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進一步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全面推進銀行、證券、保險業協調發展。以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物流基地建設,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建設一批現代物流中心。充分發揮旅游資源大省優勢,不斷優化旅游產品結構,創建旅游名鎮名村,大力開拓旅游市場。著力創新現代文化產品,加快會展、動漫、娛樂、健身、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書刊信息等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境內外服務外包。抓好武漢市江漢區國家首批服務業發展示范試點工作,分期分批加快推進65個重點現代服務業園區和生產性服務業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大服務業引導資金投入,推動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北保監局、省交通廳、省旅游局、省建設廳、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郵政公司、武漢市政府。
(二)加快企業結構調整優化。
15、通過資產重組、資源整合,培育發展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大集團,打造的領軍企業。發揮重點產業、大型企業的帶動作用,延長產業鏈,帶動上下游產業發展。加大“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實施力度,確保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800家。以園區為載體,突出發展集中度高、關聯性強、特色鮮明、市場優勢明顯的產業集群,使一批產業集群跨入百億元行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國資委。
(三)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優化。
16、大力實施“質量興省”戰略,培植具有競爭優勢的拳頭產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技改工程,集中力量抓好一批能突破傳統產業發展瓶頸的重大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項目。鼓勵企業運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創造新需求,開拓新市場。適應國際國內市場需求新變化,重點抓好市場適銷對路產品的生產和供應,提高我省產品尤其是精品名牌產品在全國的市場份額。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加快區域結構調整優化。
17、抓緊編制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總體規劃和各專項規劃,選擇一批具備實施條件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先期啟動。加快武當山至神農架生態旅游公路、十堰至房縣高速公路、宜昌至巴東高速公路、十堰至宜昌鐵路、神農架機場等工程的建設和開工準備。抓緊武當山機場等項目的立項爭取工作。抓好一批重點旅游景點、景區和文化項目建設,打造全國知名的生態旅游品牌,逐步把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建設成為國內外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抓好長江中游航道整治和港口建設,促進湖北長江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加大推動漢江流域綜合治理開發力度。繼續重視和加強襄樊、宜昌兩個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設和發展,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結合全國功能分區和湖北長遠發展要求,抓緊編制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省鐵路辦、省聯合發展投資公司、民航湖北安監辦、湖北機場集團公司、省旅游局、省文化廳、長江航務管理局、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鄂西圈各市(州、林區)政府。
(五)促進縣域經濟加快發展。
18、2009年省財政在原已安排10億元的基礎上,繼續采用資金調度的方式,再增加10億元支持縣域經濟及中小企業發展。鼓勵各地依托優勢資源和特色產業,加強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實行農村工業向開發園區集中,引導農產品加工延伸產業鏈,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向集約集群方向發展,新增一批銷售收入過億元的中小企業和銷售收入過50億元、過100億元的縣域工業園區。支持各縣重點發展2-3個帶動力強和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成效明顯的產業集群,形成特色板塊經濟,打造區域品牌。鼓勵爭先進位,培育縣域經濟發展的排頭兵。責任單位:省經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
(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19、深入實施“科教興鄂”戰略,發揮湖北獨特的科教、人才優勢,加快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把科教、人才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認真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創新型企業試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引導和支持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建立研發機構、應用創新成果,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切實推進省屬科研院所的改革轉制工作,整合科研院所資源,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中、向產業集聚。大力推進院(校)地合作、院(校)企合作,鼓勵企業獨立或聯合高校建立工程技術實驗室、博士后工作站,促進產學研結合。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發揮政府投入的引導作用,建立多元化科技創新投入體系。改進和完善科技進步考核評價辦法,推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示范基地、成果中試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火炬創業中心、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扶持100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大力加強公民科學素質建設,培育全社會的創新精神。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信息產業廳、省外僑辦、省知識產權局、中科院武漢分院。
(七)強力推進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建設。
20、強化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按照“硬標準、硬約束、硬檢驗”的要求,強化監督考核。嚴格執行項目開工建設環評審批和節能評估審查,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發展。責任單位:省環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
21、抓好重點領域的節能減排。安排投資150億元,加快實施“十一五”節能減排行動計劃確定的重點節能減排工程項目建設。圍繞能源消費和轉換集中的鋼鐵、建材、化工、電力、有色以及節能效果明顯的交通、建筑等行業加強節能改造。繼續開展環保專項治理,確保列入關停范圍的企業應關盡關、關緊關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局、省經委、省電力公司、省交通廳、省建設廳。
22、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研究制定化工、建材、農業、再制造等重點領域循環經濟專項規劃,編制發布循環經濟支撐技術目錄和指標評價體系,支持青山—陽邏—鄂州循環經濟示范區、荊門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市建設,同時建設一批循環經濟城市和園區。推進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農業廳、省國防科工辦、武漢市政府、鄂州市政府、荊門市政府。
23、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在全社會推行節油、節電、節水等措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環保局、省水利廳、省物價局、省商務廳、省電力公司。
24、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實施碧水工程,加強“兩庫”(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兩江”(長江、漢江)、“兩湖”(洪湖、梁子湖)等重點河流、重點水源、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污水管網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加強運營管理。加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水土保持、濕地保護等工作。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大力推進“清潔家園”建設等農村環保工作。責任單位:省環保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林業局、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
三、以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增收為重點,高度重視“三農”工作,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
(一)積極發展現代農業。
25、調整農業結構。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優質水稻、雙低油菜等九大優勢和特色農產品板塊基地建設,大力推進畜牧養殖小區建設,積極發展名特優水產養殖,扶持創建一批農業專業大縣和強縣。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防范和化解農業生產風險。實施《湖北省糧食增產能力建設規劃》,推動46個產糧大縣建設糧食核心產區,力爭今年糧食再增產40萬噸。充實地方糧食儲備,完善現代糧食物流體系,增強省級政府糧食宏觀調控能力。重視發展木本油料和生物質能源。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局、省商務廳。
26、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抓好堤防加固整治、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及末級渠系建設、高產農田建設、低丘崗地和低效林改造等工程建設。啟動漢江中下游四項治理工程,確保興隆水利樞紐工程上半年開工,積極爭取引江濟漢工程年內開工。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局。
27、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落實扶持政策,重點培植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引導企業進行并購重組、上市融資、品牌整合、原料基地建設、產品精深加工,鼓勵集群化發展。完善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鏈接機制,擴大訂單生產,帶動農民增收。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經委、省國資委、湖北證監局、省商務廳。
28、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大力推進農科教結合,逐步形成與農產品生產相適應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完善農業技術服務推廣體系,提高科技應用和農業機械化水平。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經委。
(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29、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市場經營主體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辦好一批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鼓勵引導家庭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統一經營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的方向轉變,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責任單位:省委農辦、省農業廳、省科技廳。
(三)切實促進農民增收。
30、認真執行落實國家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擴大補貼范圍、較大幅度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解決農民工就業等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支持農村中小企業發展,加強農民就業培訓,做好省內缺工企業與返鄉農民工的崗位對接和就業服務工作。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盡可能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促進農民增收。加強市場調控,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價格。搞好農產品購銷和調運,加強產銷銜接,暢通流通渠道。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管,整治涉農亂收費行為。確保全年農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糧食局、省農業廳、省委農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經委、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物價局。
(四)繼續增加“三農”投入。
31、2009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農林水事務支出計劃增長138%.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占用稅新增收入大部分用于“三農”發展。對省級安排的公益性項目,不再要求縣級進行資金配套。以縣為主,整合涉農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探索和完善以獎代補、先建后補、以物抵資、民辦公助等方式,引導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和農民投工投勞進行農業農村發展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局。
(五)支持貧困地區、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
32、按中央新的扶貧標準加大扶貧開發力度。繼續實施扶貧整村推進,加強產業化扶貧,以支柱產業和龍頭企業帶動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發展生產。啟動7個貧困山區縣新農村建設試點工作。落實老區政策、民族政策和移民政策,促進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庫區發展。繼續做好“616”對口支援和“1+1”對口幫扶工作。按照“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要求繼續做好庫區、壩區和重點工程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抓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庫區移民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宗委、省移民局、省三峽辦、省南水北調辦。
四、以武漢城市圈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為契機,深入推進改革開放。
(一)加快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
33、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緊緊圍繞土地、金融、環保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創新,將重點改革任務分解落實到省直有關部門和城市圈九市,分別制定改革事項推進計劃,把改革試驗工作具體化、模塊化、項目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城市圈綜改辦、省國土資源廳、省金融辦、省環保局、武漢城市圈九市政府。
34、在擴大對內開放,推進“五個一體化”上邁出新步伐。加快推進產業轉移、社會事業資源共享、農業產業化、商業集團連鎖經營等一體化進程。支持武漢市產業結構升級,推動部分傳統產業向圈內其他城市轉移。抓好圈內森林帶、濕地帶等生態環保帶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城市圈綜改辦、省經委、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建設廳、省林業局、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環保局、武漢城市圈九市政府。
35、在提升市場化程度和開放度上構筑新優勢。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區域市場體系,完善區域創新體系,開展大交通改革試點,提升武漢城市圈在全國經濟格局中的地位。用好“試驗牌”招商引資,吸引更多國內外大型企業區域性總部以及生產、研發基地落戶城市圈。繼續推動武漢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吸引更多銀行、保險、證券業在武漢設立法人機構和建設后臺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城市圈綜改辦、省商務廳、省交通廳、省經委、省科技廳、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北保監局、武漢城市圈九市政府。
36、在重大項目建設上取得新進展。今年完成投資800億元以上,著力建設大東湖生態水網工程、臨空經濟區、武漢新港、武漢船舶配套工業園、武漢地鐵、城市圈城際鐵路、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點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城市圈綜改辦、省交通廳、民航湖北安監辦、湖北機場集團公司、武漢鐵路局、省國防科工辦、省聯合發展投資公司、長江航務管理局、省鐵路辦、省商務廳、省環保局、武漢城市圈九市政府。
37、在擴大完善部省合作機制上取得新成效。爭取國家更多的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投資項目和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武漢城市圈綜改辦、省政府其他各部門、武漢城市圈九市政府。
(二)創新體制機制,深化各項改革。
38、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鞏固擴大“三個一批”改革成果。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妥善解決改革遺留問題。積極引導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設。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加快政企、政資、政事、政府與社會中介組織職能分開步伐。加快調整重組,促進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環節、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集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經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
39、推進農村改革。鼓勵、支持仙洪新農村建設試驗區先行先試,探索路子,努力建成全省農村改革發展的先行區、示范區。深入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公益性服務“以錢養事”新機制。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發展村鎮銀行,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今年基本完成集體林權確權到戶任務,并著力抓好配套改革。繼續推進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工作。進一步完善國有農場體制改革。積極有序推進國有農牧漁良種場改革。繼續實施“百鎮千村”示范工程,抓好鄂州城鄉一體化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綜改辦、省金融辦、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省農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林業局、鄂州市政府、荊州市政府、仙桃市政府。
40、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放寬市場準入,完善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民間資本在擴大內需中的積極作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商務廳。
41、深化價格改革。加快推進資源型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推進燃油稅改革,擇機取消全省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環保局、省國土資源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交通廳。
42、扎實推進公共財政管理體制、投資體制等改革。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43、嚴格土地管理,用改革辦法化解用地難題。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加快土地規劃修編進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實行土地投資強度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競爭、獎勵機制,按照“好而快則先”的原則,實行用地計劃指標動態調整。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堅定不移地實施開放先導戰略。
44、以海納百川、兼收并蓄的胸懷和氣魄吸引外來投資者,積極探索靈活多樣的合作方式,實現互利共贏。重點推進產業招商,引導外資向開發區集聚。充分利用各類博覽會、發展論壇、經貿合作洽談會等平臺,大力宣傳推介湖北,廣招天下客商,積極承接沿海產業轉移。積極做好我省參與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籌備工作。加大對中東、非洲、南亞、南美、東歐等新興出口市場的開拓力度,通過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穩定外貿出口。加大對重點產業、企業和產品的支持力度,加快“大直達”進程,加快武漢B型保稅物流園區建設并抓緊啟動綜合保稅物流園區爭取工作,著力抓好一批出口基地建設,建立農產品、輕紡產品等出口公共平臺。進一步加大對出口的政策支持力度,優化出口結構,培育出口品牌,鼓勵高新技術產品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投資辦廠,擴大境外資源合作開發、工程承包、勞務合作和農業開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外僑辦、省臺辦、省口岸辦、武漢海關、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農業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五、以保障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社會事業全面發展。
(一)推進社會事業發展。
45、今明兩年多方籌集500億元資金用于社會事業發展。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完善和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重視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大對高中階段教育支持力度,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服務社會能力。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化解工作。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政策,使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水平。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大人才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力度,加強技能型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加快衛生城鎮創建步伐,加大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健康素質。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城鄉文明創建活動。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和經營性文化產業,加強廣播電視“村村通”、省級廣播電視無線覆蓋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基層服務點、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設。做好第十一屆全運會備戰參賽工作,加強城鄉體育設施和黃石、仙桃等國家級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建設。進一步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省衛生廳、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體育局、省人口計生委。
(二)努力穩定和擴大就業。
46、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面實施創業帶動就業計劃,鼓勵自主創業,改善創業環境,放寬市場準入和經營場所限制,建設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加強創業培訓和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進城鄉勞動就業一體化,全年扶持5萬名城鄉勞動者創業,帶動就業20萬人左右。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和返鄉農民工等各類勞動者實現就業。通過開發購買公益性崗位,安置2萬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采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用工崗位,保持就業局勢基本穩定。責任單位: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行武漢分行、省教育廳、省委農辦、省經委。
(三)加快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47、繼續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啟動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農業“小三場”、國有林場職工和全省村級主職干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加快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設,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完善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擴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8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0%以上。做好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工作。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啟動0-6歲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免費康復工作。責任單位: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殘聯。
(四)高度重視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和生產安全。
48、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加強農產品安全監管。開展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嚴格控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規范市場秩序。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安全監管和各類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深入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繼續推進礦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地質災害等重點安全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委、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地震局。
(五)努力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49、建立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開展大接訪、大排查、大調處,及時發現和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加強保密工作。強化應急管理,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加強預警預測預報,全力做好防災抗災減災及災后救助工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性事件。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國家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積極推進平安創建活動,依法打擊違法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責任單位:省信訪局、省政府應急辦、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
(六)切實加強社會管理。
50、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積極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完善和加強城市社區功能,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橋梁紐帶作用,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完善村(居)民自治,健全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居)務公開等制度。加強社團組織登記、監督和管理,推動社團組織有序發展。維護司法公正,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扎實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大力推進法治湖北建設。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對臺、檔案、老齡、外事、僑務、統計、服務三峽、參事、測繪、方志、氣象、地震、水文等工作。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民政廳、省委農辦、省國資委、省經委、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民宗委、省臺辦、省檔案局、省老齡委、省外僑辦、省統計局、省三峽辦、省政府參事室、省測繪局、省方志辦、省氣象局、省地震局。
51、深入開展國防教育,支持駐鄂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建設,不斷提高預備役部隊、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設水平。積極開展雙擁共建活動,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人防辦、省民政廳。
52、繼續做好對口支援四川省漢源縣災后重建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的援建任務。責任單位:省政府援建辦。
六、以提高行政效能為切入點,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
53、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推進省市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逐步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人事廳、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省監察廳、省政府其他各部門。
(一)更加注重依法行政。
54、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相關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加強地方性法規實施力度。嚴格依法行政,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改革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推進綜合執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省政協的民主監督,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自覺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省監察廳、省編辦、省政府其他各部門。
(二)更加注重提高政府執行力。
55、進一步加強政府執行力建設。繼續解放思想,從領導干部自身做起,破除束縛,解放自己,把落腳點放在解決具體問題上。繼續加強能力建設,提高領導干部和公務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能力。繼續轉變機關作風,在全省各級政府部門總結推廣“馬上就辦”的辦事理念和機關文化,定下來的事雷厲風行,看準了的事一抓到底。敢于突破、敢于負責、勇于擔當,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難中找到辦法、于無望中創造可能、于可能中辦成事情。繼續推進政府績效管理,以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服務發展的實績檢驗政府行政效能。繼續強化監督檢查,保證政令暢通。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政府其他各部門。
(三)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
56、加強行政服務網絡建設,著眼于高效便民,大力改進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實行一站式、全程式、跟蹤式、“保姆式”服務,積極構筑竭誠服務的便捷通道。倡導、推廣企業設立和項目報建并聯審批新模式,實行一個部門牽頭、一個窗口受理、一套數據審批、一次現場勘查、一次集中會審。增強“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的意識,推廣大企業服務“直通車”制度,適時擴大到更多市場主體。健全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提高辦事效率。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經委、省電子政務辦、省政府其他各部門。
(四)更加注重廉政建設。
57、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實施辦法》,著力推進政府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力度。尤其是今年政府投資規模大,必須切實加強工程招投標和資金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管,確保每項重點工程都成為優質工程、安全工程、陽光工程和廉政工程。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實行行政領導人員問責制度,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現象,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其他各部門。
(五)努力為人民群眾辦好10件實事。
58、城鎮新增就業60萬人;培訓、再培訓農村勞動力80萬人,新增轉移和返鄉人員再就業80萬人。責任單位: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委農辦、省總工會、省農業廳、省教育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
59、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200萬平方米;通過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解決10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60、新增農村低保對象30萬人;提高農村五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孤兒的供養標準。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61、再解決貧困地區1萬戶、4萬人扶貧搬遷建房問題。責任單位: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委。
62、繼續做好血防“整縣推進、綜合治理”工作,實施部省聯動方案,免費救治4787名晚血病人,新增疫區沼氣用戶101萬戶、三格式無害化廁所25萬戶,在重疫區5個鄉鎮和300個村實現以機代牛。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廳、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63、再解決農村40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衛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64、繼續實行農村公路定額補助政策,建成通村水泥(瀝青)路12萬公里。責任單位: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
65、支持建設100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農家書屋3500個;新建“農民體育健身工程”1200個;新建或改造鄉鎮和村級農家店5000家;對農民按規定購買家電實行13%補貼。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體育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66、對農村70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家庭困難寄宿學生提供生活補貼;向25萬大學生和84萬中職學生發放獎、助學金;為在校大學生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67、加大為困難群眾和農民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的力度,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