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辦企[2012]4號
頒布時間:2012-02-28 15:45:16.000 發文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休閑農業、旅游行政管理部門:
農業部和國家旅游局在全國組織開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示范點創建活動以來,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實際穩步推進創建工作,極大地促進了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事業發展。為持續發揮示范創建的帶動作用,農業部、國家旅游局決定2012年繼續開展創建工作,并依據《農業部 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全國休閑農業示范點創建活動的意見》(農企發[2010]2號)(以下簡稱《創建意見》)認定一批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和示范點。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創建意見》認定條件。申報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的,縣域內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點在全省范圍內有一定知名度的超過10家,總數須超過100家。
二、申報數量
每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示范縣原則上不超過2個、示范點不超過5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上報示范縣不超過1個、示范點不超過2個。
三、申報程序
符合《創建意見》申報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休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以聯合文件形式將申報名單同時報農業部和國家旅游局,并附相關申報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休閑農業、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創建認定活動作為引領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發展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標準從優篩選,從嚴控制申報數量。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級休閑農業、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研究確定創建認定工作方案和備選示范縣、示范點名單。各地農業、旅游主管部門需意見一致后方可上報,意見不一致的或單獨一家上報的,將不予受理。
(三)強化政策扶持。各地要以創建認定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完善服務體系,拓展服務領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斷提升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發展水平,引領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持續健康發展。
(四)搞好總結宣傳。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創建認定活動,樹立一批示范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進一步營造推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發展的良好氛圍。
請各地休閑農業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于2012年8月31日前,將聯合申報文件、申報表(格式見附件)以及相關資料一式兩份分別報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和國家旅游局規劃財務司,同時附電子版光盤。
聯系方式:
1.農業部鄉鎮企業局
電話:010-59192797,59192754,59193256
傳真:010-59192761
電子郵箱:xxny2010@163.com
2.國家旅游局規劃財務司
電話:010-65201510,65201528,65201526
傳真:010-65201500
電子郵箱:cyc@cnta.gov.cn
附件(略):
1.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申報表
2.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申報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