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函[2011]9號
頒布時間:2011-01-27 08:59:23.000 發文單位:教育部
天津、黑龍江、浙江、福建省(市)教育廳(教委),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同濟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
你單位(校)報送的相關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建設總結報告及推薦的相關工程中心主任和工程中心技術委員會主任人選的材料收悉。
根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和相關批復文件,經組織專家現場驗收和評議,我部同意“先進板帶生產裝備及控制”等15個工程中心通過驗收,正式運行開放,并聘任楊荃教授、鐘掘院士等專家為相關工程中心主任及其技術委員會主任(名單詳見附件),聘期五年。
作為國家技術創新體系(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各依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要將工程中心納入重點學科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建設發展規劃,加強投入,指導工程中心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解決工程中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各工程中心在依托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要充分發揮技術委員會的重要作用,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強化工程優勢和技術特色,不斷提升可持續發展的創新能力,為行業和區域經濟“轉方式、調結構”做出重要貢獻。
各工程中心應每年定期報送年度工作進展報告。我部對通過驗收正式運行的工程中心將定期開展評估,以評促建,優勝劣汰、滾動發展。
附件:先進板帶生產裝備及控制等15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及其技術委員會主任聘任名單。doc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