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0]543號
頒布時間:2010-11-17 00:00:00.000 發文單位: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政部令第83號文件”規定,本文件失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加大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工作力度,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近期發布了調整后的第六期“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F將《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關于調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財庫[2010]107號)轉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進行反饋。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