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辦發[2011]33號
頒布時間:2011-03-28 09:21:25.000 發文單位:審計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期和戰略機遇期。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二五”時期必須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努力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描繪了未來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也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入學習把握“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精神實質,增強圍繞主題主線開展審計工作的自覺性
“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了“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行動路線和推進措施,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各級審計機關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審計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宏觀性、建設性、開放性和科學性,更好地適應新形勢、履行新使命,為推動“十二五”規劃的順利實施做出積極貢獻。要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把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要全面提高審計能力和水平,推動審計工作在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方面邁上新臺階,審計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和信息化建設邁上新臺階,符合我國國情、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審計理論、審計文化、審計方法和審計模式的研究與建設邁上新臺階,審計人才和干部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認真履行審計職責,積極推動“十二五”規劃的順利實施
“十二五”時期的審計工作要以促進“十二五”規劃的順利實施為著力點,繼續堅持以真實合規性審計為基礎,全面推進績效審計,切實突出以下重點:
(一)圍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深化對宏觀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把短期調控政策和長期發展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財政、貨幣、投資、產業、土地等各項政策協調配合”。各級審計機關要將宏觀經濟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關注財政支出結構和信貸資金投向,促進加大對“三農”、欠發達地區、民生、社會事業、結構調整的投入力度;關注國家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趨勢和走向,促進主體功能區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關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問題、深層次矛盾和潛在風險,全力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關注各項政策的協調配合和實施效果,及時揭示和反映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促進嚴格控制對“兩高一剩”行業的投資和政策優惠,確保中央決策和部署落實到位。
(二)圍繞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涉農資金和項目審計。“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大強農惠農力度,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首要目標,提高農業現代化水平和農民生活水平”。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大對農業結構調整、基本耕地保護、農村科技創新等方面財政資金投入、使用和績效情況的審計力度,推進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加大對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安全、農村公路和電網等重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管護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大對種糧直補等各類補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及合作醫療等政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的審計力度,促進提升農民生活水平。
(三)圍繞調整優化投資結構,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和災后重建等重特大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調整優化投資結構是“十二五”期間的政策導向之一。各級審計機關要更加關注政府投資的規劃布局和投向結構、分配依據和計劃下達、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土地環保和投資效益等情況,切實發揮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導作用;關注國有企業的投資行為,堅決糾正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加強對支持新疆和西藏發展投資、水利和高速鐵路等重大投資項目以及汶川、玉樹和舟曲等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的跟蹤審計,促進嚴格執行用地、節能、環保和安全等規定及準入標準,推動及時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和堵塞漏洞,為“十二五”發展提供良好的建設投資環境。
(四)圍繞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強資源環境審計。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繼續加強對土地、礦產、海洋等重要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情況的審計,揭露和查處無序開發、低效利用以及破壞浪費資源等問題;加強對水、大氣、土壤、固體廢棄物、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審計,關注經濟發展中影響氣候變化等問題,揭露和查處防治措施不落實、嚴重污染環境等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的問題;加強對節能減排資金投入、管理、使用和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審計,揭露和查處落實節能減排政策不到位、淘汰落后產能進展滯后等問題。同時,要關注影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資源和環境保護方面的突出矛盾,切實增強經濟發展后勁。
(五)圍繞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強對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情況的審計。科技進步和創新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各級審計機關要關注財稅、金融政策對自主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的扶持力度,關注重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關注重大科技專項的資金投入和實施效果,揭示和反映影響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體制性障礙、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進形成有利于自主創新的政策和環境;加強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情況的審計監督,推動企業加強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產業升級,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更大作用。
(六)圍繞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加強對重點民生工程和民生資金的審計。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民生優先”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教育、醫療衛生、養老、就業、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跟蹤檢查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推進財政資金更多向民生和社會事業傾斜;對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賃住房制度、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為主要內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連續審計,加強住房公積金審計;密切關注嚴重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防范在土地征用、拆遷安置和企業改制等方面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切實加快和諧社會建設。
(七)圍繞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化經濟責任審計。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單位和關鍵崗位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逐步建立和推行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制度。積極推進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把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專項資金等審計相結合,把任中與離任審計相結合,不斷提高審計效力。重點關注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國家重要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關注其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運用情況,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依法規范審計評價。積極促進審計結果有效運用,并依法逐步向社會公開,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推動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八)圍繞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加強涉外審計。“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對國外貸援款項目的審計監督,關注外債的借用、使用、償還、管理以及績效狀況,促進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加強對境外投資和駐外機構的審計,關注境外資產的規模、管理和使用情況,維護境外國有資產安全,推動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加強對我國對外援助情況的審計。繼續做好聯合國審計委員工作。不斷深化審計國際交流和審計援外工作。
(九)圍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大對體制機制制度性問題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更加重視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切實增強審計監督的深度和分析研究的力度,著力反映體制障礙、制度缺陷、機制扭曲和管理漏洞,促進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更加關注財稅體制和轉移支付制度運行情況,促進健全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公共財政體系,推動建立統一和完整的政府預算;更加關注金融體制和金融市場建設情況,促進金融企業強化內部治理和風險管理,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更加關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情況,推動加快股權多元化和公司制改革,促進國有企業增強活力、壯大實力、提高競爭力。
(十)圍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的揭露和查處力度。在審計工作中,要始終把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作為重要職責,抓住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切實突出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設中的預決算、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土地轉讓中的招拍掛、出讓金和異地置換,金融機構的貸款發放、票據貼現和保險理賠,國有企業的對外投資、資產處置和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審計監督,嚴肅揭露和查處以權謀私、瀆職侵權、貪污受賄等問題,及時向社會公布腐敗案件的查處結果,形成震懾腐敗的輿論氛圍,推動反腐敗斗爭不斷深入。
(十一)圍繞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加大對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情況的關注力度。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重點加強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以及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行政權力法制化、規范化。深化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積極探索對各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整體情況發表審計意見,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積極推進績效審計,關注政策實施和預算執行的效果,促進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推動建立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揭示和反映法律法規不完善、不健全等問題,積極參與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工作,推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
(十二)圍繞推進政務公開,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在不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前提下,各級審計機關要逐步推動審計結果、審計過程、干部人事、預算執行、內部管理的全面和全方位公開。積極推動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和監督結果的公開,特別是加大預算公開的力度,促進公共資金的來源、分配、管理、使用、審計等情況都置于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之下,為社會公眾了解政府履行職責情況、監督政府財政收支活動提供重要渠道。
三、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審計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完成好“十二五”時期審計工作的各項任務,必須抓好審計基礎建設,著力提高在信息化環境下依法審計、查錯糾弊、打擊犯罪和規范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審計工作層次和水平。
(一)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切實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審計工作,把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作為根本目標,把維護國家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努力培養戰略思維、辯證思維、開放思維和創新思維,從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高度謀劃審計工作,更加自覺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加積極、主動和有效地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推動審計工作在繼承中發展、鞏固中提高。
(二)進一步加強審計法治化建設,堅持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加強審計法制建設,健全審計規章制度體系,完善各項操作規程。按照法律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公正執法,嚴格審計處理處罰,杜絕工作中的隨意性,提高審計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信息化環境下的審計方式。堅持用數字化帶動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動審計技術方法創新。構建電子審計體系,提高審計管理和審計業務的數字化水平,推進以在線審計、實時審計為特征的聯網跟蹤審計。推廣多專業融合、多視角分析、多方式結合的信息化審計組織方式,切實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四)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在審計實踐中培養、鍛煉干部和提升隊伍素質的機制。推進學習型審計機關建設,加強政治理論、審計業務、法律、經濟和科學管理知識的學習,充分發揮領軍人才、骨干人才的引領和示范作用,努力培養查核問題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計算機應用的強手和內部管理的行家里手。加強對培訓資源和培訓成果的管理,注重運用多媒體網絡培訓、案例教學和模擬實驗室等方式,不斷提高培訓效果。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加強審計隊伍的專業化建設,特別是基層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能夠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的高素質審計隊伍。
(五)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審計文化建設,增強審計機關的公信力和隊伍的凝聚力。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公務員意識和審計人員意識,把廉政建設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把廉政紀律作為審計工作的“高壓線”,嚴格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和各項廉政規定。加強以“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為重點的審計文化建設,切實把“實”、“高”、“新”、“嚴”、“細”要求落實到各項工作中,依法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樹立審計機關良好形象。
(六)進一步加強審計理論研究,構建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理論體系。加大審計理論研究的力度和深度,做好審計理論研究的組織和規劃,加強審計機關與教學、科研等各單位的協作配合。著力加強審計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研究,增強理論研究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尤其是緊密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審計工作重點,對重大課題合力攻關,拿出一批高水平的審計科研成果,為審計實踐服務。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