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協[2011]63號
頒布時間:2011-10-10 17:16:25.000 發文單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充分發揮網上服務平臺在會計服務示范基地新業務拓展中的作用,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會計服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和《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管理暫行辦法》,我會制定了《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網上服務平臺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現予印發。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抄送: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示范基地建設有關方。
附件:
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網上服務平臺管理和維護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網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網上服務平臺)的管理和維護,確保網上服務平臺能夠及時更新并安全可靠運行,充分發揮網上服務平臺在會計服務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新業務拓展中的“平臺”作用,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會計服務示范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和《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網上服務平臺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會同各省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地方注協)、示范基地相關方共同創建、管理和維護,是服務于各示范基地新業務拓展的信息平臺、工作平臺、交流平臺和宣傳平臺。
第三條 網上服務平臺依托于中注協和有關各方官方網站建設,并通過中注協信息平臺實現聯通和鏈接。鼓勵示范基地各方之間及與相關方創建網上服務平臺的聯通鏈接。
各網上服務平臺應體現本示范基地的服務特色。
第四條 網上服務平臺的頁面和功能原則上保持統一,設置包括但不限于:
(一)示范基地新聞,以及示范基地各方相關的活動信息;
(二)服務委托方的信息、專業服務需求及網站鏈接;
(三)為示范基地提供服務的事務所信息、服務范圍、特長及網站鏈接。
地方注協和示范基地相關方可根據本示范基地特點增加網上欄目。鼓勵地方注協和示范基地相關方通過網上辦公、網絡會議、網絡視頻等信息化手段,為進入示范基地的服務委托方和事務所提供“供需”對接等支持服務。
第五條 本著共同建設、聯動運作、分工負責的原則,示范基地各方共同對網上服務平臺進行設計、日常維護和管理。
中注協負責統籌網頁設計和技術支持。地方注協與示范基地相關方負責日常維護和信息更新,包括信息的編排、審核、上傳、數據統計以及日常技術維護,確保網上服務平臺正常運行。
第六條 倡導、鼓勵和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示范基地一方自行設計創建網上服務平臺,頁面和功能設置應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的要求。
第七條 示范基地開展的各項活動應在網上服務平臺上充分反映,以體現網上服務平臺“四個平臺”功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網上服務平臺應有專人負責日常維護和更新。
(二)示范基地新聞、工作動態等信息原則上在事件發生后兩個工作日內上傳登載。
(三)網上服務平臺信息登載應建立相關審核程序,保證上網信息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