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稅[2013]48號
頒布時間:2013-08-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市稅務局各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8月30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3〕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