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2-01-17 09:23:39.000 發文單位: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
為了優化納稅服務,有效防止假票產生,滿足納稅人查詢鑒定假票需求,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廈門市國稅局將從2012年2月份開始推廣“普通發票采集軟件”,對普通發票開票軟件開具的發票數據進行采集。推廣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推廣范圍:使用“普通發票通用機打軟件”的全部納稅人及使用自行開發開票軟件的水務、電力、醫藥、燃油、大賣場、燃氣行業等納稅人。
二、具體要求:以上納稅人需在每月15日前通過網上辦稅大廳將上月的普通發票開票信息報送稅務機關。
三、操作方法:請參考“廈門國稅網站/軟件下載/其它涉稅軟件/廈門國稅局普通發票數據采集軟件/廈門國稅局普通發票數據采集軟件操作指南”。
四、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予以處理。
特此公告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