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地稅征[2010]8號
頒布時間:2010-09-14 17:11:24.000 發文單位:天津市地方稅務局
地稅系統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稅系統普通發票管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統一式樣發票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48號)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發票管理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天津市地方稅務局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統一式樣發票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48號)文件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發票管理的實際情況,現就我市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以下簡稱"發票簡并")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發票簡并的意義
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各省市在2010年內按照發票的填開方式將普通發票簡并為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三大類,是建國以來范圍最大、影響最深的一次普通發票改革措施。
(一)通過"簡并發票種類,強化機打票使用,壓縮手工發票,合理使用定額發票,解決信息采集"等手段,實現發票管理水平質的飛躍,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發票監管長效機制,充分發揮發票在稅源監控中的作用,從源頭上加強對發票違法行為的防范和監控能力。
(二)清理、簡并發票票種、統一發票式樣。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兩個減負”,減少納稅人申領多種發票產生的諸多不便,提高社會滿意度,優化納稅服務。
(三)通過簡并票種、壓縮手工發票、采集開票數據,有效地適應機打發票的使用和網絡發票的推廣,為全面提高普通發票管理水平和數據應用水平,實現由"以票控稅"轉為"信息管稅"奠定基礎。
二、發票簡并方案的基本內容
我市發票簡并工作的總體思路為“機打開票為主,小額手工票和定額票為輔,取消大額手工發票,逐步淘汰小額手工發票,全面實現數據采集,逐步開展票表比對、發票稽核和查詢辨偽”。啟用總局統一式樣的通用機打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暫時保留我市26種行業發票,取消46種行業發票。(詳見“發票簡并情況一覽表”,附件二)
(一)啟用總局統一式樣通用發票
1.通用機打發票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分為平推式發票和卷式發票,適用于除建筑業、公路內河運輸業、銷售不動產以外的其他應稅行為。
平推式發票規格為:241 mm×177.8 mm和210mm×139.7mm共2種規格(式樣見附件三)。票面為鏤空設計,基本聯次為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除"發票名稱"、"發票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行業類別"印制內容外,其他內容全部通過打印軟件進行控制和打印。"行業類別"按照開票人經營范圍對應的營業稅稅目設置,如"飲食業"、"旅店業"、"娛樂業"、"文化業"等。
卷式發票規格為76mm×177 mm,僅設置發票聯。除"發票監制章"、"發票聯"、"印刷單位"、"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外,其他內容全部由機器打印。
2.通用定額發票
(1)通用定額發票為并列二聯,即存根聯和發票聯,劃分為壹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貳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9種面額,規格為175mm×77mm。按適用行業劃分為兩大類設置兩種顏色,一類適用于郵電通信業和文化體育業,另一類適用于服務業、金融保險業和娛樂業。
(2)通用有獎定額發票為并列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兌獎聯,劃分為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種面額,規格為213 mm×77mm。僅適用于飲食行業,仍按現行先稅后票方式發售,獎金、獎級及布獎比例保持不變。
(二)取消大額手工發票和行業定額發票
1.取消廣告業、飲食業、旅店業和服務業(十萬元版)等7種手工發票,具備計算機開具條件的用票人應使用通用機打發票;暫不具備機打條件的可使用千元版、百元版服務業手工發票(飲食業除外)或通用定額發票。開票軟件由市局統一開發,免費提供給用票單位使用。
2.取消飲食業定額有獎發票、機動車存車費定額發票、郵政業定額發票等25種行業定額發票,使用相應的通用定額發票。
(三)簡并行業機打發票
取消已實行機打的國際貨代、保險中介、郵政業等14種行業發票,統一使用通用機打發票。開票軟件由市局統一開發或行業主管部門(協會)、用票單位自行開發。
保險業、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國際海運船舶代理業和國際海運業、鐵路客運餐車、國際航空旅客運輸、銀行代收費業務使用通用發票的具體事項,待總局明確后另行通知。
(四)簡并冠名發票
通用機打、通用定額發票啟用后,可以代替冠名發票的,一律使用新版通用發票,不再批準印制冠名發票。
對用票單位的發票格式、聯次等特殊,用票量較大,通用機打、定額發票不能滿足需要的,在其發票可實現機打與數據采集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請印制冠名發票。冠名發票審核批準程序仍按原規定辦理。
(五)暫時保留的票種
除總局明確暫時保留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建筑業統一發票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外,鑒于某些行業發票的特殊性,如涉及醫保管理的醫療發票、已經實行稅控計價器管理的出租汽車發票、業務系統獨立的路、橋、船、渡發票、公有住房出售發票等26種發票報總局備案后暫時保留。
通用發票無法涵蓋的公園、景區、文化體育門票等繼續納入冠名票管理予以保留。
三、配套措施
(一)積極推廣機具開票
為適應啟用通用機打發票和數據采集的需要,各主管地稅局要積極引導納稅人使用機打發票,嚴格控制手工發票,合理使用定額發票,努力提高發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為今后推廣網絡發票創造條件。各主管地稅局按用票人實際經營的行業、經營項目核定開具通用機打發票時的行業類別、開具項目及單張最高開具限額,并初始化到用票人的客戶端開票軟件。
(二)采集開票數據,逐步開展票表比對
使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應在申報納稅時一并報送開票數據,條件成熟時,將逐步開展票表比對工作,對營業稅納稅申報信息與開票信息之間的邏輯關系進行審核比對,比對結果異常的,生成比對異常預警。
(三)強化發票防偽措施
我市新版發票將增加由12位發票代碼、8位發票號碼和4位隨機校驗碼組成的24位一維條碼,方便公眾識別和查詢,并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套票行為。同時,將目前飲食定額(有獎)發票上印制的防偽圖標推廣應用到新版通用發票。
(四)整合發票真偽查詢功能
整合現有12366、互聯網查詢發票真偽功能,將有獎發票查詢與普通發票查詢合并。消費者通過上網或撥打12366錄入24位加密碼和其他校驗數據(漢字或密碼)可直接判定真票、假票和無效票。同時,津稅系統中增設發票真偽查詢功能模塊,解決相關部門(司法機關)和消費者上門查詢發票真偽的需要。
四、實施步驟
(一)2010年8月底前改造津稅系統和稅收管理工作平臺,開發客戶端開票系統,完成相關系統的內部測試;推進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以及使用自行開發軟件的用票單位的軟件調整工作;確定我市新版通用發票的印制方案;擬定相關配套文件。
(二)2010年9月至10月中旬制發發票簡并工作方案,印發發票簡并公告和宣傳材料,廣泛宣傳發票簡并的重要意義,以及簡并統一后普通發票的特點,提高公眾對普通發票簡并統一的認知度,通知用票單位做好機具開票的準備工作;開展新發票管理模式相關培訓;各主管地稅局選擇部分納稅人試運行新發票管理信息系統及客戶端開票軟件;不斷完善新發票管理信息系統;完成新版通用發票的印制。
(三)2010年10月下旬新發票管理信息系統上線運行;新版通用發票入庫;各主管地稅局開始核定納稅人開票信息并做好開票軟件初始化和相關培訓輔導工作。
(四)2010年11月至12月對外發售新版通用發票;按月采集納稅人開票信息。
(五)2011年起全面實行新版各類通用發票,除暫時保留報總局備案的以外,廢止舊版普通發票,做好舊版發票繳銷收尾工作;簡并冠名發票;全面采集納稅人開票信息,逐步實行票表比對、發票稽核比對與查詢辨偽;不斷完善發票管理信息系統。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此次發票簡并工作,對全面提升普通發票管理的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實現稅務機關從“以票控稅”到“信息管稅”的轉變,進一步強化稅源監控,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各主管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稅收征管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分管領導親自掛帥,確保發票簡并的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宣傳,密切協作發票簡并工作涉及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同時對稅務機關的發票管理業務做出了較大的調整。各主管地稅機關各部門之間要分工明確,密切協作,加強對新版發票的宣傳培訓,使每個納稅人都能了解發票簡并的意義和新版發票的使用及查詢辨偽方法。
(三)統籌安排,優化服務各主管地稅機關要根據本方案的時間要求統籌安排本單位發票簡并的實施計劃,細化工作步驟,合理控制舊版發票的發售數量,做好新舊版發票的銜接工作,既要滿足用票單位的發票使用,又要盡可能減少因換版所造成的發票損失。耐心輔導開票軟件的使用方法,優化納稅服務水平。
各主管地稅局應于2011年1月31日前,將貫徹實施本方案的工作情況專題報告市局征管處。新版發票的啟用、領購,舊版發票停用、繳銷等相關具體問題,另行發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