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地[2010]201號
頒布時間:2010-11-11 11:06:44.000 發文單位:
為進一步統一稅制、公平稅負,創造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國務院于2010年10月18日發布了《關于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的通知》(國發〔2010〕35號)?,F就做好相關工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布的《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按照上述規定應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但未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應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事項。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