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地〔2009〕120號
頒布時間:2009-04-28 11:15:57.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房管局、市房屋權屬登記事務中心:
為加強我市房屋交易稅收管理工作,進一步發揮部門協作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文件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房屋管理部門根據《北京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京建權〔2008〕827號)文件辦理房屋登記時,除下列情況可不要求納稅人提供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外,均需提供本市地方稅務機關開具的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后,方可辦理權屬登記發證手續:
?。ㄒ唬┓课菟袡嗟某跏嫉怯?;
?。ǘ┓课菟袡嗟淖兏怯洠?/p>
?。ㄈ┓课菟袡喾ǘɡ^承和遺囑繼承的轉移登記;
?。ㄋ模┓蚱揲g房屋的轉移登記;
(五)夫妻離婚涉及雙方間原共有房屋轉移登記。
二、加強本市房屋拆遷管理,房屋管理部門要協助地稅部門做好居民拆遷契稅減免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利用虛假拆遷協議偷逃稅款。各區縣拆遷管理部門應按照《關于加強房屋拆遷契稅減免稅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拆〔2006〕36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被拆遷人的基礎數據信息共享,配合做好契稅減免工作。
三、加強對虛假拆遷貨幣補償協議的核查工作力度,房屋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在稅務人員出示《稅務檢查通知書》及稅務檢查證后,需協助地稅部門做好協查工作,并針對拆遷項目及貨幣補償協議的具體內容出具證明材料。
四、為貫徹落實《關于貫徹國辦發〔2008〕131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京建辦〔2009〕43號)中鼓勵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的有關規定,2009年1月22日后,因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危改回遷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住房申請房屋轉移登記的,參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于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03〕917號)的規定執行,各房屋登記部門在核準登記后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上加蓋“已過戶”字樣印章。
2009年1月22日前,已辦理轉移登記但房屋買賣合同上未加蓋“已過戶”字樣印章或房屋買賣合同丟失的,由售房人提交《證明函》,各房屋登記部門在當天核實房屋登記檔案后,在《證明函》上注明房屋買賣合同簽約日期并加蓋檔案查詢專用章或權屬部門公章。
五、根據我市房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的需要,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要不斷加強信息交換與共享工作。
房屋管理部門將商品房預售許可及銷售信息、經濟適用住房(含參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和限價商品房預售許可及銷售信息、危改帶房改項目核準信息、房屋拆遷信息、竣工項目信息、房地產市場走勢信息及變化信息按時提供地稅部門。地稅部門將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房屋租賃納稅登記信息及時提供房屋管理部門。
為保障數據在傳輸中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地稅及房屋管理部門定期將需交換數據通過前置機上傳至市級共享交換平臺。歷史數據一次性提供,新增數據定期提供。
六、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可根據雙方實際工作情況,對共享數據信息內容進行調整,并以信函方式進行告知。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共享數據信息內容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共享數據信息的內容
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供以下信息:
(一)商品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兩限房)預售許可及銷售信息(每月初3日之前)
1.項目信息:交易類型(預售或現房)、開發企業名稱、營業執照號、法人機構代碼、聯系電話、項目名稱、區縣、地址、預售許可證號/房屋所有權證號、發證日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批準日期、批準面積、批準銷售范圍、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預售房屋類型(商品房、經濟房、兩限房、綠隔項目)、銷售年度、銷售月度、銷售房屋套數、銷售建筑面積、銷售金額。
2.交易信息:業務細類、樓棟編號、房屋編號、業務編號、出賣人性質、出賣人名稱、出賣人證件名稱、出賣人證件號碼、出賣人電話、出賣人營業執照號、買受人性質、買受人名稱、買受人證件名稱、買受人證件號碼、買受人電話、區縣、房屋地址、設計用途、統計用途、建筑結構、房屋起始層、房屋終止層、樓棟地上層數、建筑年代、建筑面積、簽約日期、合同號、計價方式、單價、總價、登記日期、原房屋所有權證號、現房屋所有權證號。
(二)危改帶房改項目核準信息(所有項目信息一次性提供,新的項目隨時抄報)危改帶房改項目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區縣、地址。
?。ㄈ?參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項目核準信息(每月初3日之前)
參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項目唯一編號、開發企業名稱、營業執照號、法人機構代碼、聯系電話、項目名稱、區縣、地址、預售許可證號、規劃許可證號、項目批準日期、項目規模信息(包括危改加房改住房所占比例)、項目定銷售價格、批準銷售日期、批準銷售面積、批準銷售范圍、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ㄋ模┓课莶疬w信息(每季度初15日之前)
拆遷項目名稱、拆遷許可證號、拆遷區域范圍、被拆遷人姓名、房屋坐落、拆遷面積等。
?。ㄎ澹┛⒐ろ椖啃畔ⅲ考径饶?0日之前)
本季度內已辦理竣工證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所屬區縣、竣工項目類型。
(六)房地產市場走勢信息及變化信息(每月初3日之前)
新建商品房銷售套數、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新建商品房銷售均價、二手房銷售套數、二手房銷售面積和二手房成交均價(按不同房屋類型提供)。
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提供以下信息:
?。ㄒ唬┢醵愋畔⒔ㄎ到y的業務編號、合同編號、契稅單據號、契稅額。
?。ǘ┓课葑赓U納稅登記信息(每月5日前)
出租方名稱、承租方名稱、房屋地址、登記類型(出租方登記或承租方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