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國稅發[2008]292號
頒布時間:2008-11-14 11:16:50.000 發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國家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在全省范圍內規范車輛購置稅業務流程,切實提高車輛購置稅征管質量和效率,優化納稅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等規定,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業務管理規范(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局。
國家稅務總局就相關業務有新規定的,以總局規定為準。
附件:河南省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業務管理規范(暫行) 169K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