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消息 8月5日是預算法修正案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截止日,目前已征集到17萬多條意見。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提議并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社會公眾對各條款的主要修改意見向社會公布,在社會進行充分交流和討論的基礎上對預算法修正案進行再審議。
7月6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閉幕6天之后,全國人大在其網站上貼出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并開始為期一個月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法定程序,持續多年的預算法修改終于走到了公眾參與階段。這是這部被譽為經濟領域“亞憲法”的法律自1995年以來的首次修訂。
8月5日是預算法修正案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截止日,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管理系統頁面顯示,截至目前針對該法案的意見書為172469條。
本次預算法修法引發了業界和社會各界的討論,但普遍意見認為其有所進步但仍有不足。
對于本次預算法修訂,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已經提了6份提案,從這次公布的二審稿看來,其意見一條也未被采納。
舉例而言,蔣洪認為,預算公開必須要有法律規定性。
現行《預算法》對預算信息公開和透明未做任何規定。政府行政部門則通過一些條例將絕大部分預算信息列入了“國家秘密”的范圍。這嚴重削弱了憲法賦予公民和各級人大權力,是預算缺乏法治化管理的一個非常重要原因。
而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二審稿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預算、決算,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除外。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總預算、決算的公開。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預算、決算的公開。公開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后者相比前者有所進步,但如何執行?法律規定預算應當公開但何時公開?公開到何種程度?不公開怎么辦?這些問題并沒有明確規定。
此外,在本次《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中最受關注和爭議的還,擬刪除現行預算法中“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的規定,這一變動也引發央行與財政部門的爭議。
上周即有來自國內高校及研究機構的多位財政專家就預算法修訂舉行研討,擬聯合提出意見稱不能刪除“央行經理國庫”的規定。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巴曙松在其微博上點評稱,國庫資金經理權的改變,相當于央行已不再對國庫資金使用過程有監督權,那么誰來監督?人大會審議表決每年預算案,審計署會進行審計監督,但屬于事前、事后的必要環節,而不是過程中的實時監督。而且,財政資金的投放與基礎貨幣有密切關系,從而影響金融市場流動性的松緊,實際上是關切到國家宏觀調控的全局問題。
對此條修改,也有業內人士提出意見稱,央行從經理國庫到代理國庫的一字之差,財政部就從單一的會計變成身兼國家會計加出納。財政資金從此再無監管,資金濫用將更肆無忌憚,資金效率更難以保證。寄希望于財政部自省自律無異于與虎謀皮,只有維持現在央行的監督,呼吁預算法謹慎修改。
針對此次預算法修法,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李煒光(微博)也點評稱,雖然改動的篇幅很大,但不少應改、可改之處未作修改,而其應當體現出來的預算“法定”、公開透明等基本精神體現得還不夠清晰。
蔣洪提議并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社會公眾對各條款的主要修改意見向社會公布,在社會進行充分交流和討論的基礎上對預算法修正案進行再審議。
蔣洪稱,人大有責任將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整理出來,向社會公開,促進大家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和討論,“數十萬的寶貴意見對立法工作是有力的推動,切不可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