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公共財政體制深化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會計行為,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促進事業單位加強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績效評價,財政部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進行了全面修訂,起草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新增財政改革新增的會計核算,與公共財政改革進行全面和有機的銜接。
二是配合新的《財務規則》做出相應的修改。對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和資產管理方面進行了修訂。
三是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以反映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消耗而發生的價值減少,從而真實體現資產價值。
四是進一步完善會計科目設置和相關會計核算。《征求意見稿》對現行的會計科目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同時,對各科目的核算內容、核算要求和和賬務處理作了更為全面、詳細的規定。
五是完善財務報表體系和會計報表格式。在財務報告中增加了財政撥款收支表,改進了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結構和項目,使事業單位的報表體系更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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