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征求<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對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見。
該制度分為六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規定了本制度制定的依據和目的、適用范圍、產品和產品成本的內涵,以及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手段和總體要 求。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在明確基本核算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工業、農業、商業和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成本管理要求,分別對產品成本核算范圍、成本核算 對象、成本核算項目以及產品成本的歸集、分配、結轉進行了規定。同時,適當引入了作業成本法。此外,考慮到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本稿不涉及企業內部產品成本 信息披露要求,企業產品成本信息外部報告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執行。第六部分為附則,規定小企業可以參照執行本制度,以及施行日期。
該稿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存貨范圍,對“產品”進行定位。即,產品是指企業在其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商品,在此基礎上,對產品的外延進行了擴展,規定產品也包含企業提供的勞務。
對行業類別進行了界定,將有關行業劃分為“工業”、“農業”、“商業”、“建筑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通信業”、“軟件業”、“餐飲旅游業”和“其他行業”十類。
考慮到我國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整體差距較大,以及目前作業成本法尚未得到普遍應用的情況,該稿適當引入了作業成本法。
文件要求各地組織征求本地區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反饋財政部會計司。同時,歡迎有關方面提出寶貴意見!
聯系人:財政部會計司制度二處 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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