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就如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解決融資難等相關問題,采訪了金融時報專家組成員、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
記者:在當前信貸緊縮、中小企業融資出現困難的背景下,完善與發達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提高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您怎么看待這一問題?
郭田勇:的確如此。我國將近4000萬家的中小企業吸納了約80%的城鎮勞動力,因此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咎于信用體系的缺失,從而導致信用擔保機構由于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缺乏和征信成本過高等原因難以對中小企業進行信用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信用擔保。建立高度發達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對于解決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記者:我國中小企業在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郭田勇:我國中小企業在當前信用體系建設中面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外部環境和內部治理兩個方面。從外部環境來看,我國現有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不夠完善,擔保機構較為分散,規模普遍較小,因此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銀行聯動機制,可能引發道德風險,從而導致中小企業獲得信用擔保難度較大、程序繁雜、費用較高;另外,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評價體系也需要改進,信息傳輸渠道不通暢使我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交流與共享存在很大難度;與此同時,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對于約束中小企業信用行為方面也存在一定漏洞。
從內部治理的角度來看,我國許多中小企業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客戶評估制度,與客戶的糾紛時有發生;中小企業經營體制改革相對落后,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使企業經營管理混亂,經濟效益低下,對資金的吸引力也有所下降;另外,中小企業信用文化建設較弱,員工信用觀念較為淡薄,企業通過虛假的債務信息和失實的資產評估等手段來獲得貸款。因此,各種外部原因和內部因素均對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記者:國外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上有哪些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郭田勇:總體來講,國外對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的支持主要體現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重點關注。
美國通過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形成遍布全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網絡,同時將銀行納入該網絡成為協作銀行。多個機構和部門共同支持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是美國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特點,雖然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的政府機構只有美國中小企業署一家,但是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以及社會上多個擔保機構都對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美國的中小企業署成立于1953年,為美國超過2500萬家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以及技術管理支持。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對中小企業發展最為重視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國家。其特點是在完善的法律體系基礎之上,由政府牽頭設立自上而下的各級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日本20世紀50年代建立的信用保證協會與信用保險公庫形成了日本中小企業兩級的信用保證體系,超過一半的日本中小企業接受過信用擔保服務,這一體系很好地解決了日本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
而英國對中小企業的信用建設首先體現在財政政策的扶持,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政策性金融步伐加快以及貸款保證計劃的大力實施都很大程度上推進了中小企業的信用建設。韓國則通過不斷完善的法律法規以及成立信用擔保基金來推進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
記者:我國在構建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上著力點應放在哪里?
郭田勇: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國政府需要在中小企業信用建設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并且要加快建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政府應該在制定合理政策、創造優良融資環境、加強監督管理、完善法律法規等方面協助中小企業進行信用管理,從而推進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與此同時,政府可以通過牽頭建立行業相關協會在中小企業資信調查以及信息查詢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并加大中小企業在信用建設過程中的監督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公布類似“中小企業黑名單”的方式使中小企業的經營活動置于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中。
而鑒于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業在貸款擔保方面缺少制度性保障,因此合理完善的信用擔保制度是各個國家中小企業提高融資信譽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業信用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據國外的先進經驗,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應該牽頭組建全國性和區域性的信用擔保機構。通過政策性的手段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在其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再通過完全市場化方式運營的模式使信用擔保機構經歷市場經濟的優勝劣汰,不斷提升自身的實力,建立擔保機構業內的信息交流和發布制度,并最終形成成熟的市場。與此同時,在現有的信用擔保體系中還要建立和規范銀行協作制度,明確擔保機構和協作銀行的關系和風險分攤比例,明確商業銀行考察、監督、評估中小企業貸款項目的責任以及對不良貸款的追索義務。
政府在積極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同時,還應該鼓勵發展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以及民間投資、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商業性擔保機構。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政策推動和市場拉動的作用下迅速發展壯大,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幫助企業度過危機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重要渠道。在另一方面,雖然近年來我國民營信用擔保機構數目大幅增加,但是多數擔保機構規模較小、實力有限、缺少專業人才。信用擔保機構的不規范和不健全以及“監管真空”使我國的信用擔保業處于無序發展的狀態之中,從而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制約了我國信用擔保制度的順暢運行。因此,促進和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健康發展是構建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重要內容。
記者:您對我國構建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有什么具體建議?
郭田勇:首先,應不斷完善信用征集體系,要收集管理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在完善中小企業登記體系和信用檔案征集的基礎上,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中小企業的信用檔案應該在保證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依法公開,提高中小企業市場的開放程度。銀行、工商稅務部門、審計部門以及各級政府應該相互合作,共同收集、整理公共數據,最終建立起開放、統一、高效的信用征集平臺,為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其次要統一規范信用評級體系。企業的信用評級對于量化企業信用資源質量、提高企業透明度、降低具有高信用等級企業的融資成本以及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因此必須對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給予足夠重視。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市場上存在的信用中介機構有大約500家,其中60%是信用擔保機構,35%是信用咨詢公司,只有約5%是信用評級公司。由于處于起步階段,我國的信用評級水平比較落后,評級方法缺少科學性,信用評級從業人員質量難以保證,這些都限制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的發展。因此,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國的信用評級體系,我國需要培養一批高素質的信用評級人才,改善信用評級市場的繳費機制,杜絕亂收費、以降低收費標準或評級標準的方式拉攏客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通過不斷推動信用評級機構的發展壯大使其最終實現商業化、市場化運作,提升我國整體的信用評級水平,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也會從中受益。
第三要加強對民間借貸以及委托貸款的監督管理。在當前政府控制通貨膨脹、收緊銀行信貸的背景下,民間借貸以及企業委托貸款發展勢頭十分迅猛。民間借貸與委托貸款已經成為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民間借貸可以成為正規金融的有效補充。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民間借貸仍然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因此未來必須加強對融資規模巨大民間借貸的管理,銀行業監督機構和各級地方政府需要通過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民間借貸進行充分的監督,既要給予民間借貸合法的生存空間,又要控制其潛在的巨大風險。因此,將目前規模巨大的民間借貸與委托貸款納入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
同時,要大力促進中小企業內部的信用建設。中小企業在其經營過程中應該重視積累信用記錄,抓住機遇加強自身建設,注重創新和人才培養,增強自身競爭力;加快中小企業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的步伐,使企業決策機制、監督制約機制和考核機制更趨科學合理化。另外,建立誠信為本的中小企業道德觀念,注重培養中小企業員工的信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