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落實〈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精神,浙江省注協緊急行動,群策群力,內外協調,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上門聯系省物價局,積極反應行業訴求,通過半年集中調研、到兄弟省市考察取經等工作,促使浙江省物價局于2011年3月16日印發了《關于調整會計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的通知》。
第二,及時轉發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落實〈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并提出六點貫徹實施意見:一是各會計師事務所要充分認識規范收費對行業發展的重要性,切實履行職責,自覺抵制低價惡性競爭;二是各市注協應督促行業自律公約組織根據文件最新精神及時修改本地區行業自律公約內容;三是各會計師事務所在各市注協的協調下,共同珍惜行業在自律方面取得的成果,更加嚴格履行行業自律公約;四是因特殊原因未加入行業自律公約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執業收費時應按照審計客戶所在地會計師事務所行業自律公約約定的價格標準進行收費;五是省注協將結合省物價部門出臺的收費辦法和各市行業自律公約,以執業收費情況為重點,對各市公約遵守情況統一進行評價;六是對在收費方面被舉報投訴或預警提示較多的會計師事務所,省注協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第三,積極開展研究探討對各市貫徹落實財政部、省物價局文件精神和行業自律公約遵守情況的評價機制,力爭2011年年底前出臺評價辦法,在2012年年中在全省行業開展一次評價工作,將防范和遏制低價惡性競爭與優化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結合起來、將推進各市深化行業自律公約工作與強化各市注協履職履責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