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于16日發布通知開展科技經費專項年審工作。
為強化科技經費過程管理,保障科技經費合理合規使用,提高科技經費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6號)和《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財字[2007]393號)等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科技部統一部署,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部分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具體審計日期由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協商確定。
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請各相關單位財務部門、科研管理部門及課題組協調配合,并按要求提前準備好審計所需資料。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將視情況提出需要補充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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