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記者胡建輝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穆虹今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近三年來,全國19個對口支援省市全力以赴投入災后恢復重建,共實施對口支援項目4121個,安排對口支援資金843.8億元。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表明,重建資金做到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沒有發現重大違紀事件。
穆虹說,根據中央部署,國務院及時頒布了《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迅速出臺《國務院關于做好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了災后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決定中央財政建立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基金,并明確財稅、金融、土地、產業、就業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支持恢復重建工作的政策。
2008年9月19日國務院正式印發了《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形成了一個由《總體規劃》、10個專項規劃、災區省年度實施計劃和51個重災縣(市、區)具體實施規劃構成的科學規劃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災區省政府陸續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災后恢復重建的政策措施,共同促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2009年10月啟動評估工作當時反映的實際進度,項目開工率已經達到了85.4%,完工率已達63.6%,完成投資已達65.5%。
黨中央、國務院在安排3000億元中央財政災后恢復重建基金的同時,決定建立對口支援機制。19個對口支援省市共實施對口支援項目4121個,安排對口支援資金843.8億元。對口支援省市還普遍與受援地建立了長效合作機制。對口支援的創舉為加快重建速度、提升重建質量和水平做出了突出貢獻。
穆紅表示,災后恢復重建堅持嚴格監管陽光重建,把質量作為生命線貫穿重建全過程,高度重視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安全,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確保重建工程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由中紀委、監察部牽頭,審計署等部門參加的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落實監管責任,對資金物資的使用采取了最嚴格的監管措施,根據恢復重建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檢查。審計部門對恢復重建項目開展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跟蹤審計。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表明,重建資金做到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沒有發現重大違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