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24號),明確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六方面內容。
公告對到期應支付而未支付的所得扣繳企業所得稅問題、擔保費稅務處理問題、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征稅問題、融資租賃和出租不動產的租金所得稅務處理問題、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扣繳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和關于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等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前發生但未作稅務處理的事項,依據公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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