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2009年第一次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檢查工作成果,推動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經營,近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通知,將從今年3月10日開始,展開保險機構第二次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檢查工作。
據悉,本次檢查的機構范圍包括各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和控股公司)、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時間區間為2010年全年數據(如有需要可上溯或下延)。檢查工作將分兩個階段:2011年3月10日至7月20日,各公司開展自查以及處理和整改工作,并在2011年7月20日前上報自查報告。2011年7月至11月,保監會和各保監局將對各公司自查報告進行審核評估,選取部分公司進行重點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依法進行處理。
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本次檢查的重點包括重點科目數據不真實情況和2009年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檢查工作后續整改情況。
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要以原保險保費收入、業務及管理費、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賠付支出、退保金、準備金、再保險、金融資產、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等科目和“小金庫”為重點,全面排查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情況。同時,各公司要重點自查,2009年第一次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檢查后,修訂完善規章制度、調整賬務處理、追回不當得利、內部處罰各項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實執行,長效機制是否有效運行等情況。
保監會要求,各公司要立即成立第二次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自查工作領導組織。各總公司對自查工作負總責。各機構一把手要親自督辦、定期過問。上級機構要派工作組赴現場督辦抽查下級機構自查和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其中各集團公司工作組現場抽查范圍要覆蓋每家子公司,各總公司工作組現場抽查不少于30%的省級公司,各省級分公司工作組現場抽查不少于40%的轄內分支機構,同時要保證抽樣的隨機性和覆蓋面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