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要求將商業銀行某些資產負債表之外的資產轉入表內,不僅是為了規避銀行風險,也是化解通脹危機的一種手段
10月份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同比上漲4.4%。這是自2008年以來CPI增長最多的一個月。
在我們為通脹危機焦慮的同時,政府這只調控的“大手”也正發揮著它的作用:銀監會要求將商業銀行某些資產負債表之外的資產轉入表內,不僅是規避銀行風險的重要措施,也是化解通脹危機的一種手段。
鼓勵資金由虛體行業轉入實體業
銀監會在叫停銀信合作產品之后,在2010年8月份又發布《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須嚴格按照要求將在此前銀信合作理財業務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外資產在今、明兩年轉入表內,并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
據會計學界有關專家介紹,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準則可以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上述專家認為,表外業務表內化無非是將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轉化為利息收入,對銀行實際利潤的增長有限,卻能顯著降低不良貸款率。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教授何自云告訴記者:“國際金融危機不僅在經濟上讓中國得了一場‘感冒’,更重要的是,這場危機告訴我們要將風險防范于未然。隨著銀行業貸款規模迅速擴張,新增人民幣貸款不斷創下新記錄,政府相關機構及業內專家都對此表示擔憂。基于這樣的大背景,銀監局《通知》要求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這是降低銀行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此前銀行與信托公司之間的這種合作,是打了一個“擦邊球”。
“現在《通知》的要求讓這個‘擦邊球’失效,也提醒銀行和信托公司不要存僥幸心理,小心‘擦槍走火’。將銀行理財產品相關的貸款由資產負債表外劃入表內,會使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發生變化。從資產負債表上來看,銀行的風險大于從前。但實際上,這是一項為銀行降低風險的措施。”何自云說。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就已經發生了超過2萬億元的銀信合作業務。這就意味著,在2年內須將這2萬億元由表外轉入表內,也勢必擠占銀行的一部分信貸額度。
“表外資產轉入表內之后需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因此《通知》中的規定會在短期內對商業銀行的利潤增長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從風險控制上來說,是對銀行有利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銀行從業人員告訴記者。
在此表外業務表內化的浪潮中,受到沖擊較大的也許不僅僅是銀行,還有同樣備受關注的房地產行業。“《通知》要求將銀行表外業務表內化,其實質是對銀行放貸規模的控制。而首當其沖的便是房地產行業,也許對房地產行業的資金鏈條造成一定的影響。”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孫東升告訴記者。
“這項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資金的流向,避免資金過多地流入股票市場等虛體行業,鼓勵資金進入實體業,特別是急需資金發展壯大的中小企業。”孫東升說。
利于對銀行資產質量進行監管,利于化解通脹
銀行將理財相關的貸款劃入表外,是一種監管套利行為。而全球金融監管套利是誘導次貸危機及歐債危機產生的重要“外部條件”。我國應遏制金融監管套利,防止新的全球金融危機發生,加強全球金融監管合作。
表面上看,我國的銀行系統沒有像發達國家的銀行業那樣從事復雜的金融創新。但由于我國一些金融機構以創新方式來繞開嚴厲的金融監管,導致貸款數量遠高于官方數字,我國的金融系統還是存在一些隱形問題,必須加強監管。
其實,早在2007年的時候,我國就已經出臺了一些對銀行相關的衍生金融工具監管的規定。而今年8月份對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使銀行的表外業務更加規范。顯然,我國已經從國際金融危機中吸取了別人的教訓,開始了自己更加審慎的防范風險之路。
將銀行表外資產轉入表內,還會對銀行的資產質量產生較大的影響。相對于銀信理財合作產品來說,銀行對自身發放貸款的審批更加嚴格。表外資產表內化以后,會引起銀行不良貸款額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收縮流動性的作用。
我國有關部門對銀行放貸規模的控制明顯收緊表明,在通脹時代,對銀行放貸規模的控制不僅是規避銀行風險的重要措施,也是化解通脹危機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