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保薦機構推薦擬上市公司將重點關注六大問題。這是近日深交所主辦的保薦機構聯席會議傳出的信息。
據一位參會保薦代表人介紹,六大問題分別是:歷史沿革不夠規范;擬上市公司獨立性不強;持續盈利能力偏弱;募投資金項目未用于主業或不足夠有前景的方面;規范運作不達標;信息披露不全面或對風險揭示不夠充分。
會上,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表示,今年將研究試行終身保薦制。但前述保薦人對本報記者說,目前這僅是方向性的提法,尚無操作性方案出臺。
而擬上市公司的行業選擇上,相關與會人士提出,要注重培育創新特色明顯和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結構調整導向的優質上市資源,在實踐中強化創業板特色。如關注低碳經濟、綠色經濟、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行業中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這與19日證監會公布的鼓勵創業板八大行業思路一致。
重點關注六大問題
前述保薦代表人介紹,證監會發行部和創業板發審部相關負責人在聯席會議上分別介紹了2009年主板和創業板發行審核中發現的擬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六項。
“首先,(證監會)對發行審核中發現的問題給保薦機構通氣,同時提醒保薦要對此重點關注。”該保薦代表人說。
第一個問題是歷史沿革的規范性。一直以來,這都是證監會發行審核中的重點,創業板啟動之初也明確將其作為五個重點關注點之首。
發審過程中,有的公司設立后存在股權變更情況,在當時看來是合理但不合規的,均會被要求進行處理。此外,也發現有明顯瑕疵的情況。
二是獨立性問題,即擬上市公司存在市場銷售依賴、技術依賴和嚴重影響獨立性的關聯交易等。
三是持續盈利能力,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化、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對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其他可能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等。
證監會數據顯示,2009年,創業板發審委召開40次工作會議,審核74家企業的首發創業板申請。通過59家,通過率79.73%;未通過15家,未通過率20.27%。
前述創業板部負責人介紹,15家未通過企業共涉及持續盈利能力、規范運作、財務會計、獨立性、主體資格、募集資金運用和信息披露等七大類問題。
可以看出,這與聯席會議上提出的問題較多類似,是主板和創業板發審的共有問題。
比如第四個問題是募資運用,有的存在不確定性或存在較大經營風險。相關人士在會上明確提出,保薦機構今年要重點關注此事項,確保企業募資用于主業或有前景的項目。
五是規范運作,如企業在報告期內未依法納稅、資金被關聯方占用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
六是關于信息披露。“要求一是真實、準確、完整,二是對風險揭示要充分。”前述保薦代表人說。
此外,按照相關負責人安排,今年將繼續完善保薦制度,以落實保薦責任。比如將就投行項目在盡職調查、內核、申報、持續督導等各環節出臺專門的格式指引,同時要加強持續督導,“不以過會為導向,而是以控制風險為導向”。
鼓勵符合調結構行業
就今后鼓勵上市的行業,聯席會議也有相關說法。
“總體要求是注重培育創新特色明顯和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結構調整導向的優質上市資源,尤其是創業板特色要強化。”前述保薦代表人說,鼓勵推薦的行業主要涉及低碳經濟、綠色經濟、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具有代表性的企業。
聯席會議的說法與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思路基本一致。
同時,證監會明確了審慎推薦的8個行業,分別涉及紡織服裝、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及土木工程建筑、交通運輸、酒類食品飲料、金融、一般性服務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行業。
但并不是這八個行業的企業絕對不能推薦到創業板。
按規定,保薦機構如推薦上述領域的企業,要就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市場定位,履行嚴格的核查論定程序,并在發行保薦書和保薦工作報告中說明論證過程和論證結論。
“尤其重點論述企業在技術和業務模式方面是否具有突出的自主創新能力,是否符合國家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的要求。”前述負責人說,證監會對保薦的論證過程是否科學、依據是否充分、結論是否合理履行專家評議程序,根據評議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企業的申請。
聯席會議還透露,今年發審過程中還會考慮到擬上市公司的地域分布,“積極儲備、挖掘和培育一批發展前景好的中西部優質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