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能不能稅前列支?
【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ㄒ唬┫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ǘ┢髽I所得稅稅款;
。ㄈ┒愂諟{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澲С;
。ㄆ撸┪唇浐硕ǖ臏蕚浣鹬С;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據此,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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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能不能稅前列支?
【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ㄒ唬┫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ǘ┢髽I所得稅稅款;
。ㄈ┒愂諟{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澲С;
。ㄆ撸┪唇浐硕ǖ臏蕚浣鹬С;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據此,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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