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聽說現在有實行3個月、6個月的一般納稅人輔導期管理的規定,具體是針對哪些企業?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文件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其他一般納稅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一)增值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二)騙取出口退稅的;(三)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3個月;其他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