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固定資產清理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原因轉出的固定資產價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轉出的固定資產,按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二)清理過程中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產清理完成后,屬于生產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