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2006)第八條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1601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本科目。
根據上述規定,購買現房作為辦公用房,若該房屋已達入住條件,房款和契稅應作為其成本;若該房屋未達入住條件,需進一步施工,則應將房款和契稅計入在建工程。
賬務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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