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核定征收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或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等是否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解答】根據總局在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稅收優惠的享受需要相關項目單獨核算,核定征收企業由于不能單獨核算相關項目,不能享受有關稅收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等規定,核定征收企業可以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免稅收入有關稅收優惠,除此以外的各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均不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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