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給管理人員租了房子住,房主是個人,不能開發票給我公司,我公司和房主有房屋租賃合同。沒有發票,這種情況下能不能拿房屋租賃合同來做賬呢?如果這樣做賬稅務局會不會同意我公司的租賃費進費用呢?
【解答】作為企業的租金支出,未取得發票,違反《發票管理辦法》,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企業未按規定取得發票,財務人員假如根據白條入賬,會給企業帶來涉稅風險,稅務機關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制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不可以扣除的,需要做納稅調整。
上述行為,可以通過代開方式取得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規定,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發票的。 您單位和個人協商,由個人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應寫代開普通發票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che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