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的種類很多,就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國稅局簡并后的普通發票種類有:貨物銷售統一發票、商業零售定額發票等十余種。一直以來,由于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輕普通發票管理的思想,導致不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的行為越來越嚴重,造成一些企業的稅基受到較大侵蝕,并為一些單位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提供了方便。目前,以審計中發現的最常見的“貨物銷售統一發票”為例,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填寫項目不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審計發現:不填寫客戶名稱和日期的發票為最多;其次是只填寫品名和金額,不填寫規格、單位、數量和單價;還有少數發票干脆只填寫金額一欄。這些情況反映,一些單位和個人發票管理意識淡薄,缺乏國家稅收和發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
二、采取分聯填開、大頭小尾的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稱:“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審計發現:一些發票聯正面字跡不入格,背面沒有復寫紙的印跡,明顯存在分聯填開;還有一些已報賬的發票,經審計調查發現收執方根本沒有支付這筆款項,可出票方也不可能貼稅開票。這就是說,一些單位和個人為滿足要票者的需求,又不增加稅負,并以索取要票者更大的業務或達到某種利益為目的,乘稅務檢查監管不嚴之機,搞分聯填開、大頭小尾。
三、虛構經營活動,虛開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審計發現:生資門市部開具品名為沙石或百貨商店開具品名為鋼材、水泥等等與經營業務無關的發票屢見不鮮,還有更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僅將品名一欄寫上“禮品”、“慰問品”、“辦公用品”等字樣,甚至有一些單位和個人將百元版的發票開到千元、將千元版的發票開到萬元。近年來,像這樣虛構、虛開發票的現象較為普遍,尤其是在財政的項目資金報賬中,發票內容與實際支出不符的問題更為突出。
四、對普通發票違法違規行為抵制、揭露、處罰力度不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依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目前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普通發票違法違規問題,除有關部門對違法違規發票的抵制和揭露不夠外,與稅務部門管理中存在的發票領購環節和納稅申報稅收環節脫節、發票驗舊購新時對已填開發票的規范性審核不嚴和查處力度不夠、不能真正觸及經營者痛處有一定關系。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
1、加大依法合理使用普通發票的宣傳力度,強化發票管理意識。稅務機關要加大稅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普通發票管理的重要性。既要提高廣大消費者索取發票的自覺性,提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讓經營者家喻戶曉交易過程中提供發票是經營者應盡的義務,不按規定開具發票是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從提高國民守法素質這個根本問題上去控制利用普通發票進行偷、逃國家稅款的行為,嚴堵稅收漏洞,防止財政資金流失。
2、加強日常稽核檢查,從嚴查處發票違法行為。首先對領取發票的經營者要進行發票基本常識的宣講,讓納稅人了解發票使用的嚴肅性;其次對發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的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發票管理辦法》查處,絕不姑息;第三,對發票核查中發現不按財務制度規定報銷不規范發票的單位,除要求補繳稅款外,給予違法使用發票同樣的處罰。通過查處,讓經營者和使用者都能嚴肅認真地對待發票,保障以票管稅的順利實施,從源頭上堵塞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的漏洞。
3、加大發票管理的監控力度。
一是生產企業和個體商業零售業、服務業等重點行業的發票控管,避免手工開票中利用發票違規行為的發生;二是提高發票監控系統的使用效率,及時對發票存根聯、發票聯進行比對,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嚴肅處理;三是經常性開展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的摸查和發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堅決打擊和糾正發票違法違規行為,保障稅收征管秩序和經濟運行秩序;四是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積極鼓勵全社會舉報發票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構建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相關部門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的機制。
四、實現發票管理現代化。
要充分利用現代高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化技術進行監管,完善“金稅工程”建設,大力推行防偽稅控系統,逐步推行稅控收款機等稅控裝置的應用,將發票使用管理置于現代科學技術的嚴密監控之下,推進發票管理科學化、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