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有一批貨物運往韓國,具體事宜交付韓國一家倉儲公司辦理,現公司向該倉儲公司支付85萬元倉儲租賃費用。請問,這筆倉儲租賃費是否要預提企業所得稅?
【解答】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提供勞務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建筑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等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上述公司所支付的是勞務費用而非租賃費用,雖然倉儲租賃費中含有房屋租金,但倉儲租賃實質上是通過出租倉庫對商品與物品的儲存和保管勞務,所以不必按照租金收入代扣預提所得稅。
那會不會按照勞務費代扣預提所得稅呢?《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這筆倉儲租賃收入是韓國倉儲公司在韓國境內提供的勞務收入,因此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收入,也不需要代扣預提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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