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金融企業房屋修理達不到修理費倆個條件的如何列入成本。例如一營業用房原價100萬元,現已陳舊,需要刷新墻面,房頂補漏等共開銷15萬元費用,問15萬元是進入成本一次攤銷還是增加固定資產原值。如果進成本是否在修理費中列支。謝謝
【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規定: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規定:
“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根據上述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營業用房刷新墻面、房頂補漏修理支出,不滿足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的兩個條件,屬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費用支出,可在發生當年一次性稅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