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母公司A公司將其控股B子公司70%的股權,經評估后,全部轉讓給其另一控股子公司C公司(60%),C公司一次性支付現金購入。評估前,B子公司的股東權益凈資產10億元,評估后為16億元。這評估增值的6億元,在集團合并財務報表中,能否反映為6億元的投資收益?如何處理?
【解答】《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第五條規定明確:
“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并非暫時性的,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對其他參與合并企業控制權的一方為合并方,參與合并的其他企業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實際取得對被合并方控制權的日期。”
《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應用指南(P307)對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處理原則有以下表述:“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企業合并準則中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類似于權益結合法,該方法下,將企業合并看作是兩個或多個參與合并企業權益的重新整合,由于最終控制方的存在,從最終控制方的角度,該類企業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會造成企業集團整體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最終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實際控制的經濟資源并沒有發生變化,有關交易事項不應確認為出售或購買。
(1)合并方在合并中確認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資產、負債僅限于被合并方帳面上原已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合并中不產生新的資產和負債。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項資產、負債應維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賬面價值不變。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凈資產的入賬價值與為進行企業合并支付的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所有者權益相關項目,不計入企業合并當期損益。
(4)對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應視同合并后形成的報告主體字最終控制方開始實施控制時不我待一直是一體化存續下來的,體現在其合并財務報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構成的報告主體,無論是其次資產規模還是其次經營成果都應持續計算。
根據上述的規定和解釋,在集團內部(包括母子公司之間或子公司之間)之間的股權的轉移,在實質上對于集團整體的資產規模和經營成果并沒有發生變化,特別是體現在合并財務報表上不能因股權的轉移而改變期間的資產結構和產生對經營成果的影響。
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C公司從母公司A公司購入B公司70%的股權,這種同一企業集團內的合并應該被認定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即B公司與C公司合并前同受母公司A公司的控制。
這種情形下的企業合并不能確認該子公司的評估增值收益,因此在合并財務報表中也不能確認為投資收益。C公司處理時按照取得該B公司所有者權益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C公司支付的現金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