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
⑴企業應設置“長期應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
⑵本科目應當按照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⑶長期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的現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②企業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③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 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⑷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案例:
[例1]甲公司07年初分期收款銷售一批產品給C公司,成本800萬,長期應收款金額1000萬,當期收回增值稅170萬,現值900萬,分五年每年年底收取200萬。
分期確認收入:
借:長期應收款 1000
銀行存款 17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70
未實現融資收益 100
資產負債表日確認遞延所得稅分錄: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100/5=20
貸:財務費用 20
借:所得稅費用 100×4/5×33%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5.4
借:所得稅費用 (900-800)×4/5×33%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5.4
[例2]甲07年初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甲公司一批產品,該批產品成本為400萬,公允價值為500萬,銷售合同中規定價稅合計為585萬,增值稅85萬在當時收托款項,剩余的500萬在以后的兩年內每年年底收取250萬。作出正保公司銷售產品時候的會計分錄和07年底收到款項時候分錄,考慮所得稅的影響。
當期應該確認收入500萬:
借:長期應收款 500
銀行存款 85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
貸:庫存商品 400
借:所得稅費用 8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50×33%=85
年底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250
貸:長期應收款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