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中有一個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是指事業從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是事業單位的上級單位、主管部門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撥給所屬單位的經費,如用自身組織的收入和集中下級單位的收入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
賬務處理:
該賬戶屬于收入類賬戶,貸方登記實際收到的上級補助收入數,借方登記上級補助收入的繳回數,年終,貸方余額全部轉入“事業結余”賬戶。結轉后,科目無余額。
事業單位收到上級補助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上級補助收入”賬戶;繳回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年終結賬時,將貸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賬戶,借記“上級補助收入”賬戶,貸記“事業結余”賬戶。
【例】某事業單位2008年發生如下上級補助收入業務。
(1)收到上級單位撥來的彌補事業開支不足的補助款30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300000
貸:上級補助收入 300000
(2)繳回多撥的上級補助款50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上級補助收入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3)年終,結轉“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上級補助收入 250000
貸:事業結余 250000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