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2-02-29 09:11:10.000 發文單位: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一、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企業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市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規定,進一步規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填表內容。
二、本次升級根據所得稅工作業務需求,修改了以下內容:
1、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附表》和《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稅收優惠明細附表》表樣和填表說明進行了修改;
2、對2008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和附表增加了相關數據項填寫提示和校驗;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升級為2012版,增加了相關數據項填寫提示和校驗;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升級為2012版,增加了相關數據項填寫提示和校驗;
5、《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升級為2012版;
6、銜頭發票采集到申報軟件客戶端時,校驗開票類型不能為空。
三、目前市局已對我市申報納稅軟件「介質版(原軟盤版)、網上申報版」補丁程序完成開發。此次升級補丁程序涉及所有申報納稅企業,軟件解決描述等具體情況詳見“升級說明”。
四、升級補丁程序(介質申報升級補丁V3.95和網上申報升級補丁V1.45)下發路徑在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網站()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網站()。
納稅人可在上述網站下載升級補丁程序或者攜帶移動存儲介質到主管稅務機關拷貝升級補丁程序。
五、納稅人必須在進行補丁程序升級后再填報申報數據,自3月1日起可通過介質申報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六、特別注意:
自2012年3月1日起,在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中,將啟用2009版新版財務報表。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