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設單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筑勞務的工程。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稱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以下稱乙方)僅提供建筑勞務的工程。“甲供材”產生的原因是甲方從材料質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發,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擔心不能確保建筑材料質量,影響住房和自身的聲譽。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甲供材產生的問題主要是在于不同的會計處理上,由此衍生出來甲供材如何開發票及稅收問題。在現實的會計處理中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建設單位市場購入材料時的會計處理:
借:工程物資 XX萬元
貸:銀行存款 XX萬元
建設單位將材料提供給施工方用于工程。在將材料提供給施工方時,在目前實務中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1.方式一:
(1)建設方發出材料時:
借:預付賬款 XX萬元
貸:工程物資 XX萬元
(2)施工方收到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 XX萬元
貸:預收賬款 XX萬元
(3)施工方將工程物資用于工程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XX萬元
貸:工程物資 XX萬元
這種會計處理的依據是,根據國家關于工程造價的相關規定,在工程中,無論材料由誰提供,工程總造價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價款,在總造價確認的情況下,建設方在支付現金給施工方時是做預付賬款處理,同樣,建設方將材料給施工方時也應作為預付賬款處理,只不過付的是實物。
2.方式二:
(1)建設方發出材料時:
借:在建工程 XX萬元
貸:工程物資 XX萬元
由于建設方在發出材料時是直接計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將材料用于工程時就不做任何會計處理了。
這種會計處理的依據是,建設方認為其所購物資給施工方就是用于本單位的工程,因此在發出材料時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是符合規定的。
以上兩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帶來不同的的施工方建筑業發票的開具問題:
(1)方式一下的發票開具及營業稅處理
由于建設方在發出材料時是通過預付賬款核算的,沒有進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應按含甲供材金額開具建筑業發票,并全額繳納營業稅。
此種方式施工企業按含甲供材金額開具建筑施工發票給建設方并確認收入,但甲供材由于是建設方購買提供給施工方的,施工方無法取得發票入成本。采用這種核算方法需要事先征得稅務機關的同意,以免施工企業加重企業所得稅負擔。
(2)方式二下的發票開具及營業稅處理
由于建設方在發出材料時就直接計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終開具建筑業發票時,只能按不含甲供材金額開票,如果按含甲供材金額開票就會導致甲供材料在建設方重復計入成本的情況。但是根據營業稅的相關規定,無論怎樣開票,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計稅營業額征收營業稅,即施工方都必須按含甲供材的金額繳納營業稅,負稅義務與方式一一致。
本信息來自正保會計網校實務操作課程:《建筑安裝業最新稅收政策解讀與納稅籌劃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