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今天做憑證,有一張院長在北京進修研究生的學費票,請問該入什么科目?那么以后遇到員工的各種各樣的培訓,我應該分別入什么科目呢?
【解答】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上崗和轉崗培訓、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該文同時規定,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上的學歷教育以及個人為取得學位而參加的在職教育,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不能擠占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因此上述支出不同于規定范圍內的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對此不應混淆。財建〔2006〕317號同時規定,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列支與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的規定,而不能僅僅以是否影響企業所得稅為由作為是否可以列支的條件,同時還應特別指出的是,表面上看,不影響企業所得稅,實際上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還是由管理費用來負擔,不合規定的開支也必將影響到企業所得稅。
所以你們的院長參加的研究生學費按規定是不可以在企業列支的,員工的各種各樣的培訓符合上述規定的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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