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以財務會計為基礎,因此,財務會計的一些基本前提也適用于稅務會計的核算,例如會計分期、貨幣計量等。但是,稅務會計作為一門獨立的會計學科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也因其特點擁有自己的基本前提。
1.納稅主體
《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納稅主體與財務會計的會計主體有密切聯系,但也有一定區別。會計主體是會計核算服務的對象或者說是會計人員進行核算采取的立場及空間活動范圍的界定,典型的會計主體是企業。納稅主體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在某些垂直領導的行業,如鐵路、銀行,由鐵道部、各總行集中納稅,其基層單位是會計主體,但不是納稅主體。
2.持續經營
持續經營意味著該企業將繼續存在足夠長的時間以實現其現在的承諾,這是所得稅稅款遞延、虧損前溯或后轉的前提條件。
3.貨幣時間價值
貨幣的時間價值是指投入周轉使用的資金價值將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增值的能力或數額。這一基本前提是稅收立法、稅收征管的基點。因此,各個稅種都明確規定了納稅義務的確認原則、納稅期限、繳庫期等。
4.納稅年度
納稅年度又稱納稅會計期間,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選定的納稅年度。我國的納稅會計期間是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如果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于改組、合并、破產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限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限為一個納稅年度。
5.年度會計核算
年度會計核算是指稅制是建立在年度會計核算的基礎上。課稅只針對某一特定納稅期間里發生的全部事項的凈結果,而不考慮當期事項在后續年度中的可能結果如何。年度會計核算是稅務會計中最基本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