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成本差異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超支額), 貸方登記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額(節約額)以及已分配的差異額。(節約用紅字,超支用藍字)。
由于在計劃成本核算下面,原材料的收入和發出是按計劃成本結轉的,所以我們需要將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成實際成本,這就要通過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來計算發出材料應承擔的成本差異。
1、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
計算公式:
知識點:
(2)發出材料應承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
(3)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發出材料的成本差異
(4)期末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期初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本期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 本期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2、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舉例
某企業2010年7月月初結存B材料的計劃成本為100 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的月初數1 500元(超支),本月收入B材料的計劃成本為150 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為4 750元(超支),本月發出B材料的計劃成本為80 000元。
解析步驟如下:
(1)原材料的成本差異率=(1500+4750)/(100000+150000)×100%=2.5%
(2)發出材料應承擔的成本差異=80000×2.5%=2000元
(3)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80000+2000=82000元
(4)期末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100000+1500+150000+4750-82000=174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