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企業于2009年2月銷售一臺已經使用過的機械設備,應該開具什么樣的發票?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固定資產,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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