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年需要向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資料,以便于稅務機關了解、審核一般納稅人上一年度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管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情況。同時也便于稅務機關開展系統的增值稅稅收政策輔導工作。一般來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需提供如下資料和證件: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登記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稅務登記副本。
(4)財會人員會計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材料。
稅務機關除對納稅人報送的資料、證件進行審核外,還應審核如下內容:
。1)企業營業執照有無變更。
(2)銀行是否單獨的設立了結算賬戶。
。3)財會人員是否持有財政部門發放的會計證。
。4)有關按規定需設置的會計賬目是否健全。
如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納稅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予通過年檢:
。1)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的稅務資料。
。2)違反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虛開、倒賣專用發票,做假進項抵扣稅額的。
。3)不按期登記銷項、進項稅額的。
。4)不按期申報納稅兩次以上的。
。5)違反期初進項稅額計提抵扣規定,虛報掛賬稅額存貨動用金額的。
(6)在一定期限內納稅申報異常,又無正當理由的企業,如連續稅負為零、銷售收入為零,連續出現負申報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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