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納稅保證金
納稅保證金指按照有關規定,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轉讓時,就其應納稅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繳納納稅保證金的對象
對未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勞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可以令其提交納稅保證金。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稅務機關進行納稅清算,逾期未清算的,以保證金抵繳稅款。
對未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經營的納稅人和跨縣(市)經營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可以責令其提供納稅擔保人或者預繳納稅保證金,限期進行納稅清算,逾期未進行納稅清算的,由其擔保人負責繳納稅款,或者以保證金抵繳稅款。
稅務機關收取納稅保證金應當開具收據。
納稅保證金的填寫要求
1.交款人:代嗎:指按稅務管理信息網絡系統軟件要求編制的企業名稱編號代碼。名稱:指繳納保證金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應寫全稱不得簡略。
2.地址:填寫交納保證金單位(人)的詳細地址或查獲物資的地點。
3.納稅清算期限:填寫納稅保證金的有效期限。
4.應納稅種名稱:填寫所涉稅種名稱。
5.應納稅項目名稱:填寫所涉稅種的稅目。
6.估算應納稅額:填寫應納稅的估算金額。
7.實交保證金:填寫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金額。
8.其余未列舉欄目:均按稅收票證填寫要求填寫。
責任編輯:文會計